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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晋城市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的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8-28 发布机构: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省文旅厅:

为紧密配合完成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根据《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晋文旅办发〔2024〕37号)要求,我局制定自评方案,成立工作组,严密组织了我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市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分为传承人自评、保护单位初评、市级审核阶段三个阶段。通过听取传承人报告、查阅实证资料、现场操作展示、专家组打分、召开评审会等环节,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授徒传艺情况、保存相关实物资料情况、开展传承实践活动、参与非遗调查记录以及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自我评估阶段,我局组织县级文旅部门共同学习了《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参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有关经验,分解评估内容,制定评估指标和赋分标准,供保护单位参考打分;编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自我评估报告(样本)》,供传承人参考。随后,项目保护单位指导传承人按评估要求撰写传承活动报告,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保护单位初评阶段,传承人撰写完成传承活动报告后,保护单位结合赋分标准,对传承人的传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初评打分,并将初评意见报市文旅局。

市级审核阶段,我局带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中心(晋城市非遗保护中心)组成评审组,进一步审核传承人资料,结合保护单位初评意见,深入六县(市、区)开展实地核查,形成综合意见。

二、评估结果

(一)评估统计

截至2023年初,我市共认定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72人,其中已故11人,应参加评估61人;实际参加评估54人,7人未参加评估。

(二)评估建议

经保护单位初评,我局抽验审核,同意保护单位初评意见,建议陈素琴、樊祥富、肖河、杨海兰、张金莲、范锁喜、马莉、晋战平、乔明娥、白仙娥、史月明、乔加胜、乔香平、崔书林、王玉亮、侯安风、李萍等17人评估结果为“优秀”;建议成静云、高玉林、杨淑云、刘惠斌、宋翀瑜、李修房、程向军、裴向南、宋老肥、杨全发、程堆善、程红梅、武天宝、巩福梅、王荣珍、巩元儿、贾法屯、孙永胜、赵玉先、魏会兰、燕虎义、李潘锁、白接才、卫双银、王更新、凌张庆、陕扶瑞、翟李宽、宁新胜、赵水余、李金莲、吴红云、张金生、靳鹏里、高荣旭、高志儒、张邦炉等37人评估结果为“合格”;建议李建华、牛秋枝、安全等3人评估结果为“不合格”;建议石文彬、霍留善、李慧珍、张淑珍等4人评估结果为“丧失传承能力”。

(三)对未参加传承活动评估的情况说明

1、“黑陶烧制技艺”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安全:因失联多年,未参加评估工作,因此建议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2、“潞绸织造技艺”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李建华:退休后长期在外地生活,2023年未开展“潞绸制造技艺”传承传习活动,因此建议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3、“高平秧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牛秋枝:经多次催促,未提交评估资料,2023年未开展传承传习活动,因此建议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4、“高平绣活”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李慧珍:因家中有病人需长期看护,不能开展传承传习活动,建议评估结果为“丧失传承能力”;

5、“高平面塑”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张淑珍:因健康原因,无法开展传承活动,建议评估结果为“丧失传承能力”;

6、“大树秧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石文彬:因健康原因,无法开展传承活动,建议评估结果为“丧失传承能力”;

7、“大树秧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霍留善:因健康原因,无法开展传承活动,建议评估结果为“丧失传承能力”。

    以上信息经市县两级文旅部门核实,确认无误。

三、问题及经验

在此次评估过程中,发现部分传承人在平时的传承活动期间缺乏留存资料的意识。传承人自我评估阶段,传承人反映实证资料收集困难。特别是身体残疾、年龄较大、文化水平较低、居住偏远地区的传承人撰写报告比较困难,实证资料比较欠缺。

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是非遗项目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他们掌握着丰富的知识和精湛的技艺,是非遗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总体而已,我市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普遍精神饱满,技艺过硬,开展传承传习活动积极主动,培养了众多爱好者与传承人,是项目传承发展的中坚力量。

本次评估,我局对全市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具体情况有更加细致深入的了解,及时传达了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最新的管理要求,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活动进行有效监督,也将代表性传承人动态管理机制落到实处,激励省级级传承人更好开展传承活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发展。同时,能够及时发现我市非遗传承人所面临的问题困难,指导主管部门和保护单位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

附件:晋城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意见汇总表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