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举办非学科文化艺术类(绘画、书法) 培训机构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8-28 发布机构: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直非学科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及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拟举办“非学科文化艺术类(绘画、书法)培训机构法治宣传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非学科文化艺术类(绘画、书法)培训机构师生。

二、作品形式

1.书法:设硬笔和软笔两个类别。硬笔类作品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依据,字体要求使用楷书或行书;软笔类作品因艺术表达需要可使用繁体字及经典碑帖中所见的写法,字体不限,字数不少于20个字(不含署名落款)。

2.绘画:画种不限,水彩、油画、国画类作品不超过四尺整开并使用相应画纸,漫画等其他画种纸张大小为16开及以上。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围绕未成年人网络防沉迷、未成年人防电诈、未成年人禁毒、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四大主题。

2.主题鲜明、积极健康、内涵丰富、通俗易懂,具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四、本活动由晋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承办。

五、作品报送

1.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

2.报送地点:晋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路56号509室)。

联系人:张江江 13383568678

3.所有报送作品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书画作品标签卡信息:组别、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可选填)、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每位参加者限报一幅作品,每幅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仅限署名一人。

4.报送作品必须是作者在本活动开展期间的原创,且未曾公开发表。

六、评选表彰

1、本活动设置成人组和少儿组(12岁以下)、少年组(13-18岁)三个组别。

2、活动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报送作品数量,分组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以及优秀组织奖,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及公众号公布。

3、所有参展作品电子版的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及所有权归主办方。

4、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书画作品标签卡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2日

附件

                  书画作品标签卡

组别:

作品题目:

选送机构名称:

作者姓名:

年    龄:

指导老师(可选填):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作者声明:

本作品系本人独立完成,不存在侵害他人知识产权问题。

作者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