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非学科文化艺术类(绘画、书法) 培训机构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直非学科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及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拟举办“非学科文化艺术类(绘画、书法)培训机构法治宣传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非学科文化艺术类(绘画、书法)培训机构师生。
二、作品形式
1.书法:设硬笔和软笔两个类别。硬笔类作品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依据,字体要求使用楷书或行书;软笔类作品因艺术表达需要可使用繁体字及经典碑帖中所见的写法,字体不限,字数不少于20个字(不含署名落款)。
2.绘画:画种不限,水彩、油画、国画类作品不超过四尺整开并使用相应画纸,漫画等其他画种纸张大小为16开及以上。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围绕未成年人网络防沉迷、未成年人防电诈、未成年人禁毒、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四大主题。
2.主题鲜明、积极健康、内涵丰富、通俗易懂,具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四、本活动由晋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承办。
五、作品报送
1.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
2.报送地点:晋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路56号509室)。
联系人:张江江 13383568678
3.所有报送作品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书画作品标签卡信息:组别、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可选填)、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每位参加者限报一幅作品,每幅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仅限署名一人。
4.报送作品必须是作者在本活动开展期间的原创,且未曾公开发表。
六、评选表彰
1、本活动设置成人组和少儿组(12岁以下)、少年组(13-18岁)三个组别。
2、活动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报送作品数量,分组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以及优秀组织奖,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及公众号公布。
3、所有参展作品电子版的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及所有权归主办方。
4、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书画作品标签卡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2日
附件
书画作品标签卡
组别: 作品题目: 选送机构名称: 作者姓名: 年 龄: 指导老师(可选填):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作者声明: 本作品系本人独立完成,不存在侵害他人知识产权问题。 作者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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