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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晋城市文旅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 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25 发布机构: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现将《晋城市文旅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5日

晋城市文旅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提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压实文旅企业全员培训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动全市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经市文旅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旅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市文旅行业领域开展全方位安全生产大培训,督促文旅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将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整体规划,建立健全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和配套管理制度,实现安全培训与生产经营活动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开展“六个提升行动”,实现“3个100%”,即安全教育覆盖率100%、持证上岗率100%、安全风险知晓率100%,切实消除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从源头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培训范围

(一)企业范围:全市网吧、KTV、非学科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

(二)人员范围:文旅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线操作人员及新上岗人员等。

(三)内容范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重要文件和技术规范;事故警示教育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岗位应知应会知识。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主要负责人素质提升行动。集中开展文旅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文旅行业领域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参训率应达到100%。

(二)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素质提升行动。网吧、KTV等娱乐场所、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严肃查处代培代训行为。对发生人员死亡事故,或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屡次造成较大安全隐患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重新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素质提升行动。各文旅经营企业要全面细致排查本单位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对于“无证上岗”“岗证不匹”的,要及时调离岗位。严格实行特种作业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先培训后上岗等制度并加强日常管理

(四)开展一线操作人员素质提升行动。各文旅经营企业要常态化组织开展“三违”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演练、自救互救等培训;对“三违”人员开展脱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同时,要针对不同岗位,分层次开展个性化岗位安全教育,帮助一线操作人员切实提升岗位应知应会能力。培训结束后,一并开展岗位安全知识应知应会能力测试,确保一线员工熟练掌握各项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五)开展新上岗人员素质提升行动。严格落实“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要求,所有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岗位调整或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需接受针对性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开展全员应急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各文旅经营企业针对办公、生产、生活等区域,每年分别至少集中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让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提升疏散逃生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结束,共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910日前)

各县(市、区)文旅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培训时间、内容、对象、方式、要求等,专题进行安排部署。

(二)教育培训阶段(2024年9月10日-2024年11月)

各级文旅部门各文旅企业要按照专项行动的培训范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部门培训、全员培训,强化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4年12月底前)

各级文旅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企业各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创新培训方式。各级文旅部门各文旅企业要大力推动“互联网+”培训发展,依托“晋城市安全教育培训系统”等网络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课程超市和自主选学机制,探索建立安全技能培训学习个人终身账号和档案,存储个人学习、培训、从业等信息,一人一档、终身有效,使培训和考核过程可追溯。

(二)分级分类指导。各级文旅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担负起文旅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各文旅经营企业要扛起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在文旅部门的指导下,自主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新上岗人员,以及全员应急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各级文旅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指导帮扶,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加强抽查检查。各级文旅部门要持续加强对文旅企业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通过安全督查、现场问答、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安全教育培训成效进行评估检验,不达标人员必须重新组织培训,督促文旅经营单位切实提升安全培训质量。

强化执法检查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前提下,各级文旅部门要把企业专项培训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和入企联合执法检查计划,在检查中发现应持证未持证、岗证不匹或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并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