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晋城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晋城市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市文化馆、图书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新时代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省委省政府将新建一批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列入2025年度民生实事。为将此项工作办好办扎实,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晋城市财政局制定了《晋城市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晋城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3日
晋城市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现就全市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助力文化强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正确导向,以人为本。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聚焦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的新需求和新期待,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便捷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切实保障文化民生,促进社会公平。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宏观统筹作用,完善空间规划布局和政策引导,整合社会资源,提高配置效率,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拓宽建设路径、丰富建设内容、凝聚建设合力。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本地发展实际,契合群众文化需求,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一地一策、合理布局,优化配置、增强效能。
共建共享,融合发展。注重区域性、整体性特点,不搞大拆大建,有效整合利用各方公共资源,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市场共建共享机制,形成融合发展大格局。
(三)主要目标
围绕全省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战略部署,紧扣“试点引领、梯次推进、精准赋能”原则,分阶段实施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任务,切实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的指示转化为生动实践。到2027年,初步建成门类齐全、各具特色、覆盖全市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服务网络,择优推出一批主题突出、各具特色、美誉度高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申报省级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典型案例,打造可复制的“晋城样板”。
二、实施对象
(一)市文化馆、图书馆和各县(市、区)文旅部门要着力拓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等传统文化设施服务功能,延伸公共文化服务触角,可采取新建、共建和共享等形式打造一批集文化传播、阅读服务、便民消费、社会治理等公共文化属性和功能“小而美”的公共文化新空间。
(二)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城市书房、文化驿站、文博艺术空间、公益文化空间、商圈文化空间、跨界文化空间等。公共阅读类和文艺演出类空间应纳入各地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分馆体系。
(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业态融合发展、拓展服务功能、创新运行管理模式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三、主要任务
(一)合理选址布局。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采取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闲置空间资源、配套补齐所需服务短板、改造提升多元优质服务功能等方式方法,精准制定打造提升计划。
(二)提升空间品质。根据新型空间功能定位,注重增加文化创意和人文内涵,实现高品质设施与服务有机统一,着力打造品质化的学习空间、休闲空间和人文社交空间。
(三)丰富功能业态。公共阅读、艺术普及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主要提供图书借阅、数字阅读、艺术体验、文艺展演等特色主题类公共文化服务;综合性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应当提供多样化、复合型等多种公共文化服务。
(四)推进智慧服务。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新技术,探索推动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管理服务智能化,促进市、县公共文化资源互通共用。
四、建设指南及评价标准
根据省文旅厅制定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指南(试行)》,详见附件1),以及出台的山西省地方标准《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指南》《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管理和服务规范》,引导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健康、规范发展。
五、组织实施
(一)工作分工
市、县两级文旅部门联合推进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工作。在省文旅厅统筹指导、政策引导、制定标准、扶持激励的基础上,市文旅局负责项目的督促指导、复审;市文化馆、图书馆和各县(市、区)文旅部门负责项目的前期初报、组织实施、跟踪指导、服务监管等工作。市、县两级财政局会同文旅局对补助资金加强监管。
(二)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市文旅局根据《2025年山西省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实施方案》,在调研摸底基础上,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印发《晋城市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市文化馆、图书馆和各县(市、区)文旅部门开展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申报推荐工作,并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下达的年度新型公共文化空间重点建设任务分配表,最终确定典型案例数量。
2025年晋城市典型案例数为14个(具体明细见附件2)。
2.全面建设。各有关单位对照《建设指南(试行)》,因地制宜做好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涉及新增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管理。《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指南》《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服务和管理规范》出台后,各有关单位要因地制宜抓好培训、学习、对标提升,进一步提升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
3.总结成果。项目建设完成后,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建设情况和先进经验,并书面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由市文旅局书面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扎实贯彻落实好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有关单位要统筹省级补助资金及自有财力加强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有条件的县(市、区)应调动社会资源,鼓励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合作共建等多样化管理运营模式,增强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持续运行管理服务能力。省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设施设备购置、文化产品配置等,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三)大力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典型案例,结合省市级重大文旅活动,组织部分典型案例参加线下交流展示,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城乡居民高品质文化生活需求。
附件:1.山西省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指南(试行)
2.2025年度典型案例分配表
附件1
山西省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建设指南(试行)
本指南用于山西省地方标准《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指南》出台前我省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以下简称“空间”)在建设模式、规划选址、建筑要求、主题设计、功能布局、资源建设、标识系统、展示系统及智慧系统等方面的相关参考。
一、空间概念及类别
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是为了更好满足城乡居民的高品质文化生活需求,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采取新建、改建和共享等方式嵌入基层,扩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的覆盖面和受益面,以公共阅读、文艺演出、陈列展览为主要类别,融合旅游观光、便民消费、社会治理等多元业态,具备公共文化属性“小而美”的公共文化新空间。
公共阅读类空间是指以文献借阅、信息查询、数字阅读、阅读推广等服务为主,融合文化休闲、培训展览、文创体验等服务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文艺演出类空间是指以文艺演出服务为主,融合艺术培训、艺术鉴赏、文艺交流等服务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陈列展览类空间是指以陈列、展示历史文化遗产、当代文艺作品与科普作品为主,融合文化保存、文创体验、科普教育等服务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二、建设模式
空间建设应坚持政府主导,由政府承担规划、引导与监督责任,积极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形成开放多元、合作共赢的建设模式。(社会力量是指政府机构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以外的企业、社会组织与个人。)
共分为三类:1.政府全资建设。政府作为唯一的出资主体,全额利用财政资金进行空间建设与运营。2.政府主投、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政府作为主要出资主体,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赠等方式参与空间建设与运营。3.社会力量主投建设。社会力量作为主要出资主体,进行空间建设与运营,政府通过政策优惠、财政资助、资源配给等方式予以支持。
三、规划选址
选址宜位于住宅小区周边、文旅场所、城市公园、交通枢纽、乡村水岸、商业广场、企业开放空间、历史文化街区、城乡文体活动广场(中心)、各类主题服务空间等场所或区域,面积不小于200平米,应充分考虑常住人口数量与服务半径,以确保空间能够覆盖并服务于多数居民;应优先考虑交通便利性,特别是公共交通设施完善程度,以确保空间便于到达;应综合考虑周边环境条件与区域发展潜力,注重社区融合、周边设施多元化与互补性,以确保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四、建筑要求
用于建设的建筑应产权清晰,并承诺连续提供不少于5年服务期。如因特殊原因需进行产权转移或变更,新的产权所有人应继续履行原服务期限承诺,以确保空间的持续运营。应根据实际需求配备符合相关规定的水、电、通讯、消防、照明、噪声控制、防水防潮、室内外无障碍设施等各类设施。根据使用功能要求与建筑规模配建要求,配备面积合理的仓储空间、配电房、机房、监控室、值班室、停车设施、卫生间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公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等现行消防安全法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应接入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等安全防护设施,提供安全防护功能。
五、空间设计
在符合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的同时,宜根据所在地区的历史文化、地域特色与景观风貌,确定空间主题,彰显当地文化特色与品位。通过装饰、照明、绿化、文化展示、互动设施等手段,营造良好的空间文化氛围,为用户提供友好的文化体验。设计应本着“以人为本、便捷友好、特色鲜明、多元融合、创新应用、环保节能”的设计原则。充分考虑用户需求,注重用户体验,提升空间友好性,注重设计特色与美感,增强空间辨识度和美誉度,注重整合各类优质文化资源,提升多元化与包容性,积极应用技术创新成果,提升智能化与人性化水平,采用环保材料和节能技术,促进空间绿色发展。
六、功能布局
根据空间类型、功能定位与服务需求,应合理划分藏书区、阅读区、排演厅、陈列区等功能区域,确保功能区域大小、位置、布局满足实用性要求,同时注重空间层次感、整体性与舒适度。具备条件的空间可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设置少儿区、活动区、休闲区、便民服务区等,增强空间的多元化和包容性。通过绿植、景观小品等方式,开发室外零散空间展示、造景、休闲等多功能用途,提升其利用率和美观度。
七、设施设备
应根据建筑规模与功能需求配备相应的环境调节(照明、空调等)、服务支持(桌椅、自助服务终端、储物柜、饮水设备等)、安全应急(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呼叫装置等)等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基础设施设备,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便民设施设备。应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施;应配备洗手间、休息区、饮水机等辅助设施及无障碍设施设备。
公共阅读类空间设施设备应配备书架、阅览桌椅、书车、文献检索机等基本的阅读设施,以及图书防盗设施、自助借还设备、电子阅读机等现代化设备。文艺演出类空间设施设备应配备舞台、幕布、音响、灯光系统、背景板等舞台设施,以及化妆间、观众席等辅助设施。陈列展览类空间设施设备应配备展示墙、展示柜、展示架、展示板等陈列设施,以及藏品保存设施、专用照明设备、多媒体互动展示系统、安全保护设施等辅助设施。
八、资源建设
应根据空间类型、空间特色与用户需求配置文化资源,并体现主题化、特色化与大众化。
公共阅读类空间:应配置文学、艺术、历史、自然科学、少儿绘本等各类型纸质文献,并引入地方志、民俗文化书籍等与地方文化紧密相关的特色文献;宜针对不同年龄和阅读层次的用户,提供多样化的文献资源,如青少年喜爱的漫画、适合老年人的大字版书籍等。应提供讲座培训、阅读分享、读书沙龙等阅读推广活动资源。
文艺演出类空间:应提供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文艺演出资源,如民间曲艺、地方戏剧等,吸引、汇聚当地优秀艺术团体和艺术家开展文艺演出;宜针对不同年龄和兴趣爱好的用户,提供多样化的文艺演出资源,如儿童剧、音乐会、舞蹈表演、沉浸式演出等。
陈列展览类空间:应提供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主题展览资源,如历史文物展、文艺作品展、传统工艺品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等;宜根据用户的不同兴趣和需求,引进国内外优秀陈列展览资源,或开发专题展览资源,如民俗展览、阅读展览、科技展览、儿童科普展览等。
九、标识系统
应建立统一、标准的形象和文字标识系统,标识设计应简洁明了、易于识别、显眼易见、彰显特色。应在空间周边明确设置区域方位标识、导向标识,入口处应标明区域功能划分,应设置醒目的无障碍设施专用标识。
十、展示系统
可视实际情况采用实体(海报、广告牌、展示柜、宣传手册等)、多媒体(电子屏、高清大屏、导播系统、投影等)、数字互动(触摸屏、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互动投影、机器人等)等多种形式,增强展示宣传的可见性、有效性和趣味性。展示内容以空间服务内容、服务特色、服务数据等信息为主,同时展示丰富多样、突出地域特色的多元文化信息,并持续更新。
附件2
2025年度典型案例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
典型案例数量 |
备注 |
1 |
市图书馆 |
4 |
|
2 |
城 区 |
2 |
|
3 |
泽州县 |
2 |
|
4 |
高平市 |
2 |
|
5 |
阳城县 |
1 |
|
6 |
陵川县 |
1 |
|
7 |
沁水县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