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2022年度晋城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和文物博物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安排意见

发布日期: 2022-11-28 发布机构: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和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实际,现就2022年度全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和文物博物四个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晋城市艺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晋城市图书资料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晋城市群众文化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晋城市文物博物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规定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严格遵照《晋城市艺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晋城市图书资料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晋城市群众文化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晋城市文物博物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各系列任职资格评审意见所要求的学历、资历、工作能力等时间要求,截止至公告发布当月。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用人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等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三)逐级审核申报。由各主管部门或各县级人社局审核后报送市中初级评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中初级评委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中初级评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申报推荐程序。各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用人单位须明确推荐人选产生的方式、申报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公示情况等内容。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1-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按时报送材料。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将分批次、分时段进行纸质材料受理。

各县(市、区)、各直属单位具体受理材料时间如下:

1.直属各单位受理材料时间: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1日

2.城区、陵川县受理材料时间: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8日

3.阳城县、沁水县受理材料时间: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5日

4.高平市、泽州县受理材料时间: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1日

注:受理材料时间可能会按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请随时关注晋城在线官网及晋城文旅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各单位指定人事工作专人提交纸质资料(须已接种新冠疫苗),报送时严格执行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检测时间为准,电子、纸质均可)、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四要素”。

材料报送地点: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218、219室(上辇街431号)。

联系人员:毋  楠   李佳茹

联系电话:0356-2050727    0356-2051077

五、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报送。申报人员所需表格请登录晋城在线官网中查询下载。

网址:http://www.jcgov.gov.cn/

(一)无需装订的材料

1.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的推荐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附相应的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

2.参评者单位出具的“三公示”情况说明及“三公示”记实表。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1)原件一式5份。各项栏目内容填写要准确、规范(贴1寸免冠红底近照)。单位意见要明确,签字、盖章等手续要完备,不得有空栏,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如有加页,需加盖单位公章。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一式10份(打印),(文物博物系列登记表A4纸打印,文物博物系列初级、中级登记表略有不同,其余系列A3纸打印),按照设定格式认真填报、录入、打印,由审核人事干部、推荐部门人员签字、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如有加页,需加盖单位公章。

5.《任职期内考核登记表》原件(附件3),并附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原件或复印件及任期满考核表原件(任期满考核表原件为今年填报)。

6.《参评人员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要求同时报送电子版。

7.“三公示”记实表(附件5)。

(二)需装订成册的材料

以下材料各2份,均为A4纸打印或复印,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下顺序和要求装订成2册,原件审核后退回。

1.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个人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或《学历学位审核认定表》(存放于本人档案中,由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党校、军队、中专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2.《任职期内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并附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原件或复印件及任期满考核表原件(任期满考核表原件为今年填报)。

3.任职期内发表、出版的专业论文复印件。每一篇论文的复印件均须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和版权页,并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论文期刊信息查询页和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级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网站上的检索页,同时加盖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公章。未附验证检索的论文只能作为参考。(非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的论文视为无效。论文集、增刊、电子期刊等不能比照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

4.《业务自传》1份。自传内容不得抄袭,不得涉及其个人相关信息,如:姓名,工作单位等。

5.其他可以反映本人业务能力的材料。(论文、著作、调研报告、以本人为主组织开展业务工作的方案、照片、总结等资料)。

6.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的推荐函复印件。

按以上顺序装订,准备好自己的原始证件材料。红底1寸照片1张,背面写姓名、单位、集中包好统一交工作人员。评审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其余材料不予退还。

本《安排意见》中未及事宜按照省、市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一:晋城市艺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附件一晋城市艺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安排意见.doc   

附件二:晋城市群众文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附件二晋城市群文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安排意见(1).doc

附件三:晋城市图书资料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附件三晋城市图书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安排意见.doc

附件四:晋城市文物博物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附件四晋城市文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安排意见.doc

附件五:晋城市艺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附件五晋城市艺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安排意见2.doc

附件六:晋城市群众文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附件六晋城市群众文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安排意见.doc

附件七:晋城市图书资料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附件七晋城市图书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安排意见.doc

附件八:晋城市文物博物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附件八晋城市文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安排意见.wps

附件九:相关表格

     附件九相关表格.zip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