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着力打造全市文旅行业优质营商环境,推动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晋城市2024年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任务分工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制定并印发《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25日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着力打造全市文旅行业优质营商环境,推动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晋城市2024年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任务分工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认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细化攻坚目标任务,优化工作举措,不断提升攻坚质效,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持续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所有制形式、设置企业规模、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促进招标投标公平公正。持续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二)打造功能完整的文旅康养目的地。持续完善“一核、两环、两带、多片”空间布局,不断丰富“示范区+大景区+百村百院+旅游路网”的产品供给体系,巩固提升“百村百院”工程,聚焦文旅康养全产业链,因地制宜推广“8种康养模式”,打造贯穿全年的“康养季”,持续擦亮“东方古堡、人间晋城,云锦太行、诗画晋城”品牌。
(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不断巩固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举办精彩纷呈的文化活动,推动送戏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全面展开,完成“送戏下乡”演出任务。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群众文化素质提升。
(四)培育发展服务市场主体。积极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措施,通过贯彻落实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险代替质保金存款等措施,助力盘活文旅企业资源,提振文旅产业发展信心。强化责任意识,压实细化责任,对文旅康养主体运行状况进行动态监测统计,及时掌握运行态势,了解诉求和困难,提供精准帮扶和服务,助力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
(五)推动文物考古前置。扎实推进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前置,积极落实用地清单制度,主动对接自然资源、上级文物等部门,加快推进速度,全面提升文物领域活跃度及发展效能,着力构建“既有利于基本建设,又有利于文物保护”的营商环境。
(六)创优法治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规范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管行为覆盖率。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文旅局局长为成员的全市文旅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文旅行业营商环境建设,明确完成各项任务的时间表和具体安排,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
(二)营造深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媒介广泛宣传“放管服”和“最多只跑一次”等改革政策措施,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促检查。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大督查力度,每月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科室或局属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切实完善落实机制,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和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