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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首例,我市成功查办一起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案件

发布日期: 2024-12-18 发布机构: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有效打击电视信号传播秩序违法违规行为,日前,我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办理1起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案件,在维护辖区广电市场秩序工作中,取得新突破。

在宾馆酒店等住宿业单位电视信号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对辖区内1家酒店客房抽查时,发现抽查房间的电视机没有配置机顶盒,信号由机房经截传后,再分送到各个客房,供客人随时观看。随后,执法人员对酒店电视机房进行检查,机房内配有截传设备,将有线网络视频的信号截传,再通过内部网将有线网络信号分送到客房内。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的行为,违反了《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分别给予涉事酒店“警告、没收用于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的专用工具、设备6个”的行政处罚。

案件的办结,是我市首次办理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案件,在拓展广电领域案件类型上取得了新突破,也为宾馆酒店等住宿行业依法守法经营敲响警钟。案件办理中,得到了晋城市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为进一步深化电视信号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我广电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