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发布日期: 2025-03-04 发布机构: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旅行社、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2次/月,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按总保数的10%抽查,县级以上保护单位2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