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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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TA0043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8-02 发布机构: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尊敬的张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让泽州设府碑记遗存原貌重见天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文物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必须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石刻碑刻文物记载了丰富的史料内容,是反映我市历史风貌的重要表现形式。泽州设府碑记载我市于雍正六年(1728)升为泽州府的历史事件,对研究我市的行政区划变革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文物部门通过多种渠道不断加强石刻碑刻文物保护,一是开展石刻文物资源调查。2022年3月至5月,我市利用3个月时间对全市范围内的石刻文物资源进行了全面的田野调查。据统计,6县(市、区)田野调查期间共登记田野、博物馆、文保单位内的石刻资源4354通/方,其中名碑名刻共计160通/方。二是积极开展石刻资源保护工作。我市每年在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划拨专项保护经费,对已破损碑刻进行修复、拓印、数字化保存。三是开展研究阐释利用工作。我市目前联合山西大学正在开展碑刻壁画保护性研究,结合多学科理论研究挖掘内涵价值,积极推广普及数字拓片等科技手段在石刻文物研究领域内的应用,做好后期展陈准备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委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我市的石刻文物保护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泽州设府石碑的研究保护。组织文物专家对泽州设府石碑进行实地查看,对受损部位进行修整拼接,对石碑内容进行拓印研究,根据石碑的具体情况研究保护措施(采取原址保护或异地保护),避免文物遭到进一步的破坏。

二、加强泽州设府石碑的相关文创开发。结合南大街历史风貌,对石碑进行活化利用,根据石碑附近建筑的建筑特点,开展周边环境整治,适当增设人文景观,打造文化街区,展现晋城风貌,保护城市记忆。

感谢您对我市文物保护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