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晋城市委会:
第TA0414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文物和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的重要体现,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在中共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不仅是对历史的尊重,更是对未来的的责任。这已经成为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近年来我市立足自身古建资源丰富的文保实际,以保护管理筑牢根基,充分挖掘价值文物和文化遗产价值,将无形的文化资源转化为有型的文化产品。历史文化名村的建设让一大批拥有丰富文物资源村庄“活起来”,太行古堡项目不仅提高了古村落的知名度,还是文物保护性开发成功的典范。在古村落、古民居保护的资金上,我局制定了《晋城市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十年修缮规划》,逐步对保存状况较差的低级别文物进行修缮保护。同时,我局在今年5月向市政府申请了一般债券资金4939万元用于低级别文物保护,为低级别文物的保护提供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我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加强对农村低级别文物的管理。我局将持续关注农村低级别文物的现状,及时发现低级别文物保护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加强对农村古建修复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高效。
二、合理利用乡村文化遗产资源。依托地域特色博物馆的建设,结合地域特色,整合乡村文化资源,建设传统村落博物馆,集中展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历程和成效,让乡村历史文化和传统农耕文明得到更好地保护、传承和发展,重塑乡村魅力和吸引力。
感谢您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