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TA0474号 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9-05
发布机构: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闫美玲委员:
您提出《关于将基督教“中小院”申请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代宗教文物建筑是特定历史时期社会、文化、宗教发展的见证,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为后人研究历史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宗教文物建筑承载了丰富的文化内涵,体现了当时的审美观念、建筑技艺和宗教信仰,是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重要标志。保护和利用好近代宗教文物建筑,对于推动文化传承、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晋城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晋市政发〔2024〕4号)文件的要求,我市将从今年到2026年开展晋城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此次普查工作中将有价值的历史建筑、革命建筑和宗教建筑认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是此次普查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今年6月我市的四普工作将全面转入实地调查阶段,我局将在普查过程中督促城区文旅局把您提及的基督教“中小院”历史建筑作为新发现文物普查登记线索,尽快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认定,并报文物专家进行复核评审,确有文物价值的我们将依照法定程序核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
感谢您对文物保护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您的提案为线索,尽快完成认定工作,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