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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TA04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11-11 发布机构: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胡春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碑刻史料保护的建议》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碑刻资源数量众多,内容丰富,具有重要的文物价值、史料价值、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做好我市的碑刻史料保护工作具有现实和长远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文物部门通过多种渠道不断加强石刻碑刻文物保护,一是开展石刻文物资源调查。2022年3月至5月,我市对全市范围内的石刻文物资源进行了全面的田野调查;2024年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开展后,对田野、博物馆、文保单位内的石刻资源进行了普查登记,并建立数据库。二是积极开展石刻资源保护工作。我市每年从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中划拨专项保护经费,对已破损碑刻进行修复、拓印、数字化保存。三是开展研究阐释利用工作。我市目前联合山西大学正在开展碑刻壁画保护性研究,结合多学科理论研究挖掘内涵价值,积极推广普及数字拓片等科技手段在石刻文物研究领域内的应用,做好后期展陈准备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我市的石刻文物保护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碑刻文物的调查和研究保护。我局将借助晋城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机会,对全市石碑资源的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对遗存的碑刻史料进行系统性登记著录。着手建立全市碑刻史料数据库,为每一块碑刻编制“身份档案”,尽快将碑刻资料转化为数字化成果;对于露天环境存放的石碑,将根据石碑的实地情况将其转移至具备保护条件的室内,或为其建造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碑亭加以保护;支持鼓励各地文物部门将散落于民间,易于丢失、损毁的碑刻史料进行集中保存,同时做好碑刻史料的保护、展示、宣传、研究等工作。

二、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我局将尽快出台晋城市关于碑刻文物资料保护的规范性文件,为碑刻文物资料的保护提供政策性保障。同时,继续会同公安部门加大对文物犯罪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在日常巡检中,加大对位于开放、半开放区域,尤其是露天区域石碑的巡查力度。对于偷盗、买卖、损毁石碑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胡委员,感谢您对碑刻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