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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TA003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8-17 发布机构: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A类


九三学社晋城市委会:

第TA0037号提案《关于加强太行一号沿线文化遗产保护和创新利用的建议 》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太行一号沿线古建古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传承地域文脉、留住乡村乡愁的核心载体,保护好这些古建古村,既是守护历史根脉、传承文化基因的重要责任,也是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文旅融合、改善村民居住环境的重要举措,更是践行文化自信、守护文化遗产的具体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多年来,我市着力于太行一号沿线文旅融合发展,以“百村百院”工程和“太行一号旅游公路”示范带建设为龙头,对古建古村进行整体提升,截至目前,已建成83个康养特色村和50处康养院落,这些项目辐射739个村,带动了8.1万人返乡就业创业。

针对提案中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文旅、住建、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题研讨,全面梳理太行一号沿线古建古村彩钢瓦使用现状,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您提出的各项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但结合当前实际,受地方财政资金紧张等客观因素影响,提案中部分涉及大额资金投入的举措暂无法全面落地。我们将立足现有财力,优先推进力所能及的整改工作,切实守护好古建古村文化遗产,筑牢建筑安全防线。

关于修缮审核机制。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建立起关于古村修缮审核机制与专项补助政策。目前省级政策标准体系已十分完备,我市严格遵照省级已颁布的《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性修复技术指南(试行)》(晋建村函〔2023〕588号),对古建修缮工艺、用材标准、风貌管控、建筑原有形制保护等作出明确刚性规定,严禁随意改动建筑格局、增设风貌违和构筑物、破坏村落传统肌理,按照事权划分和现行管理机制,古村落古建筑修缮审核、项目监管、现场实施及日常巡查管控等具体事务,均由县级相关主管部门统筹、乡镇属地具体落实。

关于专项补助政策、传统村落保护基金。结合我市财政预算管理及资金统筹使用相关规定,现阶段暂不具备单独设立传统村落保护专项基金的条件,专项基金设立审批程序严格、资金来源难以保障。

    关于彩钢瓦屋顶专项整治行动。已开展沿线村落风貌违和搭建、屋面不规范改造等整改提升工作,按照市级政策指导、县级统筹组织、乡镇属地牵头落实的分工模式推进,具体排查整改、群众引导、现场规范等均由县乡层面组织实施,目前正在普查中。我局同市住建局仅能从传统风貌保护、修缮技术规范层面做好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撑,依托现有常规工作协同推进风貌提质。

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局将根据九三学社晋城市委会的建议,持续推进我市太行一号沿线文化遗产保护和创新利用工作:

一、完善修缮审核机制与专项补助政策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住建局针对村民自主修缮行为,建立“申报-审核-验收”全流程监管机制,明确村民修缮前需向乡镇(街道)提交申请,经文旅、住建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组织验收,确保修缮行为符合规范。关于材料补贴政策,因资金有限,暂无法全面落实补贴,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主动向上争取国家、省级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补助资金,探索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统筹整合现有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资金渠道,优先向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沿线古建修缮、风貌整治提升倾斜保障。

二、实施彩钢瓦屋顶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保护优先、分类处置”的原则,我局同各相关部门将就普查结果,分批分段对太行一号沿线古建古村彩钢瓦屋顶进行整改。受限于资金制约,对有修缮需要的民居,优先鼓励居民采用青瓦、灰瓦等符合古建风貌的传统材料进行修缮;对已经使用彩钢瓦完成修缮的民居,采用更加和缓的渐进式改造计划,改用适合乡村风貌的仿古材料替换色彩鲜艳的彩钢瓦,或使用哑光薄膜暂时覆盖,后续资金到位后再行修缮。关于“以奖代补”模式,因财政资金紧张,暂无法落实3000-5000元/户的奖励,我们将优化考核机制,将整治成效纳入村干部年度考核指标,通过宣传引导、技术支持等方式,倒逼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三、构建“政府主导+村民共治”长效管理机制

下一步我局会同各相关单位健全长效管控机制,严格落实层级管理责任,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县级统筹、乡镇主抓、常态监管的工作格局。将传统村落风貌管控、不规范建筑整改等纳入县乡日常管理范畴,压实县级统筹督导、乡镇属地日常管理责任;强化市、县、乡三级业务联动,全程做好古建修缮、风貌整治技术指导;通过常态化联合巡查,从源头遏制随意改造、违规搭建等影响传统风貌的行为,持续巩固保护整治成效,实现传统村落保护管理规范化、长效化。同时,通过修订村规民约、漫画墙宣传、入户讲解等形式,广泛宣传古建保护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及彩钢瓦使用的危害,不断强化村民的文化自信和古建保护意识。最后设立聘请乡贤、退休教师、老党员等威望高、有文化素养的人员担任“古建保护监督员”岗位,明确监督职责,定期开展古建保护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加装彩钢瓦等行为;开通古建保护举报热线,明确举报受理流程和反馈时限,对违规行为实行黑名单制度,取消相关村庄当年村级文明评选资格,形成“政府监管、群众监督、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感谢九三学社晋城市委会对文物古建保护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