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TA0057号 提案的答复
A类
李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化培养本土建筑工匠加强我市文物古建筑维修保护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文化源远流长,现存不可移动文物6601处,其中,国保单位72处,省保78处,市保476处,县保200处。“年龄”达千年左右的宋金时期木结构建筑约占全国总量的三分之一,是名副其实的“古建筑博物馆”。作为民族自信和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保护古建就是保护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文化血脉和精神基因,多年来我们一直为此而努力。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与市住建局和人社局市开展专题研讨,明确本土建筑工匠培育的必要性。目前市住建局已和人社局联合转发《关于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开展乡村工匠培训,鼓励校企联合开发贴合产业实际的培训课程与实训项目,围绕岗位需求,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实现人才供给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持续壮大传统建筑工匠队伍,助力传统建筑技艺传承与行业规范发展。关于工匠评价与认证机制,目前我市没有相关鉴定资格,仅能鼓励住建部门组织工匠技能人才与省人社厅、住建厅对接,完成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以培养本土建筑工匠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我市文物古建筑维修保护工作:
一、开展全面普查,建立工匠资源信息库
由我局牵头,联合各县(市、区)文物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统一普查登记表和电子台账,面向全市古建企业、文保单位下发通知,全面摸排从事或曾从事传统建筑修缮的工匠。采取“乡镇初报—县级复核—市级入库”流程,重点记录工匠的擅长技艺(如木作、瓦作、彩绘等)、从业年限、参与过的重点修缮项目、师承脉络及联系方式。对年老体弱、技艺濒临失传的工匠,安排专人上门访谈、录音录像。依据普查结果建立动态数据库,搭建“晋城市传统建筑工匠人才数据库”,明确专人每年更新一次信息,并设置查询、统计功能,为后续项目用工、培训、认证提供支撑。
二、构建多层次、系统化的培训体系
一是深耕师徒制传统传承,守住本土技艺根脉,推行标准化师徒结对工程,落实名师带徒制度,选聘本地优秀匠人担任导师,建设工匠创新工作室、非遗工坊等,签订带徒协议,明确带徒年限、出师标准、技艺传授内容,对带徒成效突出的导师发放带徒津贴,学徒学成获评工匠后额外奖励。二是成立培训基地,主动对接市职业技术学院,联合挂牌“晋城市文物建筑保护传统技艺培训基地”,同时与市内高校及有省级文物保护资质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共享师资与实训场地。三是组织编纂地方教材,邀请本地国家级、省级非遗传承人、资深老匠人与高校专家共同编写《晋城传统建筑修缮技艺教程》《古建修缮操作手册》,并拍摄关键工序的操作视频,形成文字+影像的教学资源包。
三、搭建实践平台,强化工匠作用
我局下一步将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将强对本土工匠的扶持。一方面将在工匠信息普查的基础之上,善用晋城市传统建筑工匠人才数据库。为入库专家牵头参与文物保护修缮项目,在市政府投资的文物维修保护项目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本土传统工匠人数不低于施工总人数的10%。另一方面每年评选3-5个优秀工匠支持其注册成立“大师工作室”或“传统技艺工坊”,每家给予3万-5万元启动经费,用于承接小型抢险修缮、开展技艺展示及带徒传艺。另外每两年联合市总工会、人社局举办一次“晋城市传统建筑修缮技能大赛”,设木作、瓦作、彩绘等赛项,对获奖者授予“晋城古建名匠”称号并给予奖金,优胜者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比赛。
四、完善政策保障与激励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本土工匠宣传表彰,强化内心价值感、荣誉感。在晋城电视台、太行日报、晋城文旅公众号等本地媒体开设“匠心传承·晋城古建工匠”专栏,每年集中宣传5-10名优秀工匠的事迹。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活动现场设置工匠展演专区。同时,对贡献突出的工匠优先推荐参评“晋城工匠”“劳动模范”等荣誉。明确持证工匠可优先承接政府投资的文保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工匠荣誉、非遗传承人,并按照本市人才政策享受技能津贴、租房补贴等。
感谢您对文物古建筑维修保护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