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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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1-09-02 发布机构: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排查化解影响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的各类风险隐患,推动平安晋城建设深入发展,我局根据行业工作特点,结合文旅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晋城市落实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不断完善法治建设机制,推动了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产业健康发展。主要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持续强化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充分发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普法宣传等社会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以法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健全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平安建设、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整体联动防范机制,签订了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责任书,保障了法治工作任务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明确,确保法治建设成效明显。

二、法治建设

修订完善了《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效率手册》《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了“一岗双责”“三重一大”“末位表态”“三会一课”等党组组织、学习、议事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党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健全了党组决策机制和管党治党长效机制,较好地保障了系统内持久的风清气正。

印发了《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扫黄打非”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市文旅行业“三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订了公共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文旅行业依法行政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为扎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快推进我市文旅行业法治建设,根据我市《整改计划》,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整改。

   (一)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方面

充分发挥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模范带头作用,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党组学习内容,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坚决做到“逢学必学”;列入“普法”工作重要内容,加大宣传体量批次,坚决做到“逢普必普”;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畴,坚决做到“逢述必述”;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考核,坚决做到“必考必查”。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

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出台了《太行古堡群保护利用条例》《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太行古堡文物密集区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太行古堡文物密集区保护改革的意见》《太行古堡守护认养导则》,编制了《老城文物维修方案》《晋城市革命文物保护纲要》,联合印发了《晋城市工艺美术大师评选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等,进一步健全了文旅行业法治体系。

坚持推进科学决策。制订了《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效率手册》《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党组组织、学习、议事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党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健全了党组决策机制和管党治党长效机制。

  (三)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方面

1.关于执法队伍“同工不同酬”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虽然存在人员编制情况复杂的情况,但不存在同岗不同酬、人员待遇有差别以及影响执法队伍稳定性的问题。整合后的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副处级全额事业单位,总编制51名,其中财政拨款事业编制26名,财政补助事业编制25名,实有人数43名,不存在公务员、参公和自收自支编制。队伍整合前,已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解决原城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整体划转后工资待遇等经费的报告》,并于2月12日获得批准,整体划转的原城区25名财政补助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待遇,工资待遇等参照市执法队预算标准执行,从2020年起列入财政预算。

    2.关于部门部门监管权和行政执法权职责不清

一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执法事项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执法事项清单,对执法事项实施清单化管理。二是对法律法规规章依据、长期未发生且无实施必要、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进行了清理,编制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操作指南并依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四)依法行政方面

1.关于“三项制度”推进不力

我局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二是与市场审批、发改、市场监管、法院等部门联合,在“互联网+监管”“信用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等政务服务平台为主要载体,对行政执法各类事项清单、执法案件有关信息等内容进行了全面公示;三是执法人员全部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对容易引发争议、涉及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权益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音像记录;四是对重大执法决定,我局专门聘有法律顾问进行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事后监督救济。

    2.关于行政执法案卷依然存在瑕疵

我局行政执法为委托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不存在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2017—2019年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查中,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1个案卷被文旅部评为“规范案卷”,全省仅2个;2个案卷被省文旅厅评为“规范案卷”,位居前列。

  (五)法治建设保障能力方面

    1.关于法制审核人员不达要求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存在此问题。整合后的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内设7个科室,其中,法制监督科人员5名,占执法人员总数11.6%。

    2.关于部分执法人员专业素养等存在缺陷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存在此问题。多年以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坚持组织人员“走出去、引进来”参加对口交流协作互相学习,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考试、两次线上培训考试、参加一次全省文化市场执法在线培训考试、参加一次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线培训考试,内部经常性开展法律知识、专业知识、职业道德、以案施训等培训。执法人员专业素养、法律知识逐步提高。

3.关于部分基层一线人员、经费、设备不足,科技化、信息化水平不高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存在此问题。目前,该队一是配备有移动执法终端、便携式打印机、移动平板电脑、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二是通过“文化执法”APP定期将行政执法信息录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及时实现了资源与信息共享;三是建立文化市场分片管理群,及时传达和掌控执法信息,四是执法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

 四、综合执法

(一)深入开展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年,我局被评为全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扫黑办评为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全省唯一)。今年以来,我局持续巩固扫黑除恶成果,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共派出安全生产检查组73个,检查车辆330台次,检查人员2230人次,检查企业1958家次,排查隐患267个,整改267个,无重大隐患,未发生安全事故。

(二)努力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

全面开展网上网下文旅非法经营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80人次,检查单位1199余家次,责令整改18家次,当场处罚21件,立案调查8件,办结案件28件,警告22家次,罚款7家,罚款金额29000元,吊销印刷业许可证1家,取缔游商地摊2家。其中,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日常检查出动1949人次,检查460家次,责令整改16家次,当场处罚16件,立案调查5件,办结案件20件,警告17家次,罚款6家,罚款金额28000元,取缔游商地摊2家。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局取缔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安装点10家,查获收缴非法卫星电视设施20个,取缔非法卫星电视安装使用营业场所2处。

 五、文艺宣传

 大型上党梆子现代戏《沁岭花开》入选“2020年度国家舞台艺术重点创作剧目名录”,举行了汇报演出,得到专家高度肯定。大型上党梆子现代戏《申纪兰》入选“2020年度国家舞台艺术重点主题创作作品计划”,目前正在创作中。舞剧《路》、上党二簧《王宝钏》入选山西省舞台艺术创作剧目名单,其中《路》剧已举行汇报演出,连演五场,反响热烈。坚持以“艺”战“疫”。全市文艺工作者用担当诠释家国情怀,公共文化场馆停工不停产,累计创作上党戏歌、音乐、歌曲、舞蹈、曲艺、小说、散文、篆刻、书画、美术、朗诵、短视频等战“疫”主题作品4380余首(个幅篇),在学习强国、太行红叶、山西日报客户端、山西文艺网、山西文艺微矩阵、太行日报公众号、晋城文旅公众号等各级各类媒体广为宣传。

 六、普法宣传

 根据14项普法责任清单,继续实施文艺普法、执法普法、集中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组织开展了4次普法集中宣传活动。

 七、信访维稳和风险防范

 配合市委宣传部妥善处置了老电影放映员群体性上访苗头性问题,实施了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件期间“零报告”制度,制定了主要信访事项依法分类清单。全年,我局及时处置2起信访事件。

 八、2021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领导

把法治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把法治建设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工作同安排。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任务分工

 1.法治机关建设

(1)完善党组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一岗双责”“三重一大”“末位表态”“三会一课”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党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2)健全机关管理机制。完善效能建设八项制度,适时举办法治建设工作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机关法治水平。

 2.行业法治建设

(1)文化立法或制订规范性文件。根据全市文化、旅游、文物工作实际和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省广电局工作要求,以文旅产业发展、两微一端监管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继续制定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不断巩固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产业法制基础和制度保障。

(2)继续开展普法活动。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继续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好“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系列宣传活动。根据市普法办具体要求,创新形式、设立主题,学习宣传好文化文物和旅游法律法规。

3.文化综合执法

全面推广文化市场分级分类管理,持续加强网格化、痕迹化、全天候综合执法,不断强化文化旅游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推进网吧和娱乐场所转型升级。

4.社会综合治理

   (1)弘扬主旋律,写好文艺作品。推动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有机融合,推广普法短剧、普法微电影等群众喜爱的宣传模式,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参与法治作品创作的积极性,支持引导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传播,发挥法治文化在培育法治信仰、树立法治理念中的教化引领作用。

   (2)传递正能量,建好文化阵地。依托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基础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宣传普及法治文化,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

   (3)落实责任制,做好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晋城市落实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做好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确保本年度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文物市场依法经营,不发生群体性或越级信访事件。

   (三)加强监督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法治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充分发挥自我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执行有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