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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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发布日期: 2020-08-06 发布机构: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执法大队:1.宣传、贯彻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2.受主管部门委托,受理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投诉,并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3.组织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行政执法资格初审。4.监督、管理、指导各县(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对属地文化市场的执法工作。5.协调跨区域执法及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承担全市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6.承担“扫黄打非”工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及监督检查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