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1-10 发布机构: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县、乡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贯彻执行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
  (四)负责贯彻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晋城市补充目录药品的建议。
  (八)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急救机构、疾病防控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学校和计生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和信息报告工作。
  (九)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一)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二)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三)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四)指导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五)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与省人口基础信息库的信息对接及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有关涉外工作。
  (十六)负责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市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八)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九)承担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二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提出目标要求和制定落实措施。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突出党的作风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落实“两个责任”履职报告制度。
  (二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晋城市卫计委系统组成单位:共20个。

行政单位:市卫计委本级(含市卫生考试中心、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市卫生计生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市居民健康卡管理中心、市医疗纠纷协调办公室、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督调队)

参公单位:晋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晋城市城乡环境卫生协调管理中心、晋城市计划生育协会

全额事业拨款单位:晋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晋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晋城市传染病医院、晋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晋城市健康教育所、晋城市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

差额补助单位:山西省晋城市人民医院(未纳入财政国库支付系统)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晋城市中心血站、晋城市职业病医院(未纳入财政国库支付系统)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报表

1.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1.1.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市本级支出)

1.2.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补助县级支出)

2.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总表—收入

3.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总表—支出

3.1.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明细表(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3.2.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明细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3.3.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支出表—日常公用经费明细表(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3.4.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支出表—日常公用经费明细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3.5.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支出表—市本级实施项目支出明细表

3.6.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总部预算支出表—补助县级项目支出明细表

4.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5.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

6.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7.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财政拨款

8.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9.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表

12.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3.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

14.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支出进度计划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卫生计生部门预算收入合计80610.86万元。

2018预算收入资金80610.8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14914.94万元,经营性收入资金65695.92万元。

二、2018年卫生计生部门预算支出80610.86万元。

1、按项目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408.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0.6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3663.3万元、转移性支出5155.9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5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75万元、其他资金性支出9557.7万元。

2、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2727.03万元,医疗卫生76108.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4.98万元。

3、2018年卫生计生部门预算支出8061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62.49万元(人员经费21532.8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929.6万元),项目支出55148.37万元(卫生计生市级实施项目经费49992.4万元、补助县级支出5155.97万元)。

三、2018年卫计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7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5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13.1万元。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单位职工的工资、津补贴及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生活补助、救济费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3、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车辆运行费、公用取暖费、电话费、会议费等单位日常开支。

4、专项业务费支出包括公共卫生督导、妇幼、考试考务、网络运行、药品招标、医改工作、地方病工作经费、考试中心工作经费等工作经费。

5、大型修缮费包括办公楼维修改造。

6、大型购置费包括办公设备购置、档案室建设等。

7、事业发展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配套经费1212万元,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配套经费15.3,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市级补助832.28万元,基本药物零差率市级配套经费80.68万元,农村妇女两癌市级配套15.55万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2500万元,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紧急救助190万元,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60万元,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工资报酬70.16万元,耳聋基因筛查180万元。

8、政府性基金收入2018年本部门无数据。

关于对2018年预算公开内容补充内容情况说明的公开.doc

卫计部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