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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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TA0014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9-15 发布机构: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王肖敏委员:

您提出《关于为我市120急救车配备公益岗位担架员的意见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院前医疗急救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的公益事业,是基本医疗服务的提供者。院前医疗急救在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医疗急救需求,应对传染病疫情、灾害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省、市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先后出台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方案,提出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的要求,以加快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根据国家、省卫健委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我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平稳运行,院前急救中心(站)应合理配置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确保院前急救队伍我市实际情况相匹配我委将指导各院前急救站点评估辖区城乡功能布局、人口规模服务需求,确定包括医护、调度员、担架员等院前急救队伍的应配置数量。对于医生、护士短缺的问题,我委鼓励各急救站点创新院前医疗急救医师和护士招聘引进举措,并加大现有人员队伍的培训进修力度和继续医学教育力度。针对担架员短缺问题,我委建议相关单位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制定购买服务相关方案、计划书等,报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之后报送市政府审核批准。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落实,进一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培养,强化院前医疗急救队伍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需求。

感谢您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队伍建设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人:

联系电话:205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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