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TA0132 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9-30
发布机构: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民建晋城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医院护工管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合格的护工培训应结合工作范围,涵盖伦理素质、法律知识、权责意识、医疗技术、医疗常识、患者沟通等方面综合内容;除统一内容外,还应针对不同科室进行分科室操作规范化培训,培训结束后实行考核,严格准入。纵向方面,应依照不同护工的护理技能水平,设置不同业务能力进阶培训课程,使护工培训体系立体化、系统化,推进护工行业的进一步职业化与正式化,提升护工的专业性与规范性,吸引优质人才进入行业,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趋势。一方面政府应严格控制考核出口,使护工培训标准化;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一套行业准入制度,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护工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规范化、优质的护工队伍可以弥补护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护工要统一收费。收费标准不分病种,全部统一,中介机构不可以随便改动。制定统一的护工服务协议书,明确责任、护理内容以及费用,避免出现意外事故而无法分清责任,同时也保护了病人和护工的利益,也防止出现非正式护工上岗。护工主管部门应加强护工工作监管,明确相关标准,完善工作记录,从患者反馈、医护反馈以及护理实际效果三方面综合考量,实行公开透明的绩效薪酬制,并设定激励标准,促进护工提升工作质量。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张俊威
承 办 人:李敏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