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51号建议的答复
苗树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农村医疗服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加强村级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这一建议,为了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几年来,我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配备情况采取了多项措施,大力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2020年疫情以来,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市、县两级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入力度逐年上升,截止目前,共投入财政资金7357.2万元,其中:阳城县共投入417.2万元,陵川县共投入1820万元,沁水县共投入5120万余元,泽州县今年拟投资500余万元,通过进一步对乡村基层医疗设备进行更新完善,大大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环境和硬件设施配套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配备。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均按照《山西省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对基础医疗设施(心电图机、X光机(DR)、生化分析仪等14类设备)进行了完善配备。在达标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基层医疗卫生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配备参考标准》,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医疗所需设施设备情况,进行了设备补充采购,目前,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础设备配备均已到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配置参考标准要求》。二是加大地方政府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入。城区:2023年为村卫生室招标采购了数字式十二道心电图机、X射线胶片观片灯、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等26类2612件医疗和办公设备,已于2023年1月29日进行了意向公开,1个月公示期结束后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目前所有设备已配备到位。泽州县:今年县政府拟投资500余万元对乡村基层医疗设备进行更新完善。阳城县:2022年以来,政府以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山区卫生院、工程债务、其他配套管理建设等多项措施对全县18个乡村医疗机构投入共417.2万元,大大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环境建设和硬件配套设施。阳城县:村卫生室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达到了四室分离。每个村卫生室都配备了标准化设备和50种以上的基本药物。陵川县: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1000万元,对2021年水灾受损的11个乡镇卫生院损毁房屋进行了加固维修,共涉及114个维修点,拆除重建杨村卫生院门诊楼,潞城卫生院部分损毁房屋,新建浙水村和太和村两所卫生室。二是积极申请县财政资金820万元,按照《基层医疗卫生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配备参考标准》,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备了制氧机、抢救箱等必要设备,切实提升了村级医疗救治设施设备能力。沁水县:投资4000余万元新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龙港镇卫生院,已全部投入使用;投资700余万元完成了郑村镇卫生院建设,全县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到100%;投资420余万元对全县238个村级卫生室进行了达标建设村级卫生室达标率98%以上,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药品配备均达到了《山西省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
二、针对您提出的“提高村医薪酬水平”这一建议,为巩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充分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市卫健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医生岗位补助落实工作的通知》(晋市卫字〔2023〕65号),一是明确我市乡村医生岗位补助政策按1000元/室/月的标准执行。行政村村卫生室(1552所)乡村医生岗位补助由省级财政负担50%,市、县财政各负担25%。超出行政村数量的其他村卫生室(277所)补助政策同样按1000元/室/月的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县财政予以专项补助。二是将村卫生室每年日常运转经费列入各县(市、区)财政预算,按照500人口以下的卫生室每所2000元标准、500人至1000人每所2500元标准、1000人以上每所3000元标准列入每年县(市、区)级财政预算。
三、针对您提出的“完善村医社会保障机制,将乡村医生纳入城镇居民养老体系,按规定交纳基本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一建议,一是比照行政村负责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制度,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乡村医生在岗期间,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享受政府的专项缴费补助,其中,省级财政负担50%,市县财政负担50%(城区、陵川由市财政负担35%,县财政负担15%;其他县由市财政负担15%,县财政负担35%),直接计入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二是对于满60周岁以上的乡村医生退出乡医队伍后,除享受农民养老保险外,由县(市、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适当的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按照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20年、30年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每月不少于200元、300元、400元的生活补助。
四、针对您提出的“加强村医职业技能培训”这一建议,一是开展在岗乡村医生学历提升项目。从在岗乡村医生中,选拔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或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且安心本职、自愿长期在村卫生室岗位工作的报名参加学历提升教育项目,省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37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目前我市共198名乡村医生通过考试。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2018年以来,共培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生117人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骨干386人次,乡村医生2143人次。
感谢您对基层医疗卫生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赵军
承 办 人:袁俊静
联系电话:18635653879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