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92号建议的答复
李晓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加大资金扶持,更新医疗设备”这一建议,为了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几年来,我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配备情况采取了多项措施,大力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2020年疫情以来,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市、县两级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入力度逐年上升,截止目前,共投入财政资金7357.2万元,其中:阳城县共投入417.2万元,陵川县共投入1820万元,沁水县共投入5120万余元,泽州县今年拟投资500余万元,通过进一步对乡村基层医疗设备进行更新完善,大大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环境和硬件设施配套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配备。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均按照《山西省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对基础医疗设施(心电图机、X光机(DR)、生化分析仪等14类设备)进行了完善配备。在达标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基层医疗卫生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配备参考标准》,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医疗所需设施设备情况,进行了设备补充采购,目前,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础设备配备均已到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配置参考标准要求》。二是加大地方政府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入。城区:2023年为村卫生室招标采购了数字式十二道心电图机、X射线胶片观片灯、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等26类2612件医疗和办公设备,已于2023年1月29日进行了意向公开,1个月公示期结束后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目前所有设备已配备到位。泽州县:今年县政府拟投资500余万元对乡村基层医疗设备进行更新完善。阳城县:2022年以来,政府以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山区卫生院、工程债务、其他配套管理建设等多项措施对全县18个乡村医疗机构投入共417.2万元,大大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环境建设和硬件配套设施。阳城县:村卫生室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达到了四室分离。每个村卫生室都配备了标准化设备和50种以上的基本药物。陵川县: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1000万元,对2021年水灾受损的11个乡镇卫生院损毁房屋进行了加固维修,共涉及114个维修点,拆除重建杨村卫生院门诊楼,潞城卫生院部分损毁房屋,新建浙水村和太和村两所卫生室。二是积极申请县财政资金820万元,按照《基层医疗卫生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配备参考标准》,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备了制氧机、抢救箱等必要设备,切实提升了村级医疗救治设施设备能力。沁水县:投资4000余万元新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龙港镇卫生院,已全部投入使用;投资700余万元完成了郑村镇卫生院建设,全县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到100%;投资420余万元对全县238个村级卫生室进行了达标建设村级卫生室达标率98%以上,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药品配备均达到了《山西省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
二、针对您提出的“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和留住人才”这一建议,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我市鼓励各县结合实际,开展“村来村去”定向培养村医工作;开展从现有中专医学学历以上人员中选聘乡村医生工作;鼓励通过"三支一扶"等渠道公开招录医学院校的大学生补充村医队伍。二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后备力量培养,为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应急队伍提供有力保障。开展农村订单定向中专以上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由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委托山西省中医学校开展免费医学中专生培养工作(中医学专业,村卫生室岗位),以全日制形式进行普通中等医学学历教育,学制三年 ,学费全免。我市招收学员教学点为长治卫校,2017年以来,我市共招生148人。
三、针对您提出的“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这一建议,一是市卫健委联合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等12个部门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会商联动机制,按季度汇总我市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及药品短缺、价格相关监测和应对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部门未按时完成任务及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二是利用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及时掌握我市短缺药品信息,及时通过短缺药品调配等方式解决问题,不属于市级解决范围的,及时向上级部门反应,对于由于企业生产原因导致短缺的,国家将进行全国调配,甚至约谈相关生产企业,尽快解决老百姓用药难的问题。三是积极与市医保局沟通反应平台使用存在的问题,市医保局也将相关情况反馈至省医保局。四是带量采购药品,经过与市医保局沟通,医保局是严格按照集团统一报量和合同要求,要求企业供货的,并透过山西省药械集中采购新平台及时跟踪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供应情况并对企业进行考核,任务量的确定需要进行客观真实的报送,此外医保局是有相关灵活机制的;五是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目前全省的政策是所有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必须实行网上阳光采购和县级医疗集团必须实行药品采购“五统一”管理,这是政策底线。通过医疗集团的整体采购、谈判,能够解决区域量不够、环节过度、动力不足的缺点。另外就是县级医疗集团可以认真落实市医保局、市卫健委转发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函〔2022〕5号),文件对医疗集团“五统一”采购管理、目录外药品采购使用、短缺药品目录管理机制、畅通医疗机构网上阳光采购药品渠道、药品配送及贷款结算管理和药品采购使用监管等内容有明确要求,与代表的建议非常吻合。
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赵军
承 办 人:袁俊静
联系电话:18635653879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