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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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483号)

发布日期: 2022-10-29 发布机构: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阳城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0月28日,阳城县在对集中隔离管控人员核酸筛查中发现1名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系阳城县10月26日初筛阳性河南货车司机的密切接触者,发现当晚即转入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现将其10月26日以来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0月26日10时50分左右,从芹池镇吕庄村家中步行至吕庄村口;

10时56分,在芹池镇北宜村晋南饺子饭店打包午饭(未下车);

12时左右,到沁水县土沃乡塘坪村一养殖场搬运鸡蛋;

12时50分,离开养殖场;

14时30分,到达阳城县芹池镇,先后到南宜村、宜壁村等8个养鸡场拉鸡蛋;

17时左右,回到家中无外出;

22时,由救护车转运至阳城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10月27日-28日,在阳城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10月28日晚核酸阳性后转运至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请与该感染者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社区、工作单位或疫情防控办报告,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医院就诊,就诊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配合医务人员完成流行病史询问。如隐瞒相关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晋城市防控办:2066565

阳城县防控办:4238191

沁水县防控办:7022312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