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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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512号)

发布日期: 2022-11-21 发布机构: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11月20日18时以来新增病例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1月20日18时至11月21日18时,晋城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感染者38人。其中,泽州县报告3人,1人为社会面筛查发现,2人为其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管控中发现;高平市报告35人,1人为社会面筛查发现,34人为隔离管控人员。现将其中1人活动轨迹公布如下(其它病例正在流调中):

◆ 病例57:

11月15日

8时40分左右,在巴公镇坡头村核酸采集点采核酸,其余时间在锦辰煤业风井工地未外出;

11月16日

锦辰煤业风井工地未外出;

11月17日

8时30分左右,在巴公镇坡头村核酸采集点采核酸,其余时间在锦辰煤业风井工地未外出:

11月18日

8时40分左右,在巴公镇坡头村核酸采集点采核酸;

18时至19时,乘车前往巴公镇西板桥村供销社快递点及兔喜生活(晋城泽州西板桥店)快递点取快递,其余时间在锦辰煤业风井工地未外出;

11月19日

9时左右,在巴公镇坡头村核酸采集点采核酸,其余时间在锦辰煤业风井工地未外出:

11月20日

9时左右,在锦辰煤业风井工地采样点采核酸,其余时间在锦辰煤业风井工地未外出;

11月21日

4时左右,转运至晋城市应急方舱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请有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道、社区、工作单位或疫情防控办报告,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请做好防护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配合医务人员完成流行病史询问。如隐瞒相关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进行核酸检测,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晋城市防控办:2066565(24小时)、2061826、2061299

晋城市疾控中心:2027867

城区防控办:3034979、2059816

城区疾控中心:3033212、3035921

泽州县防控办:3098541、3098644

泽州县疾控中心:3098630

高平市防控办:5227830

高平市疾控中心:5241124

阳城县防控办:4238191

阳城县疾控中心:4237182

陵川县防控办:6202751

陵川县疾控中心:6208399

沁水县防控办:7022312

沁水县疾控中心:7028360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