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城市卫健委官网(http://wjw.jcgov.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卫健委联系(地址:晋城市凤台西街2179号;邮编:048000;电话:0356—2024061;电子邮箱:jcswjwbgs@163.com)。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市卫健委公开部门工作146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2条、法规文件1条、老年人健康服务领域5条、疫情防控领域228条、计划生育领域1条、医疗卫生领域174条、法治政府和行政执法5条、建议提案答复69条、卫生健康(公共企事业单位)7条,总计6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1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10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0件,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处理结果中,予以公开4件,部分公开2件,因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1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件,因重复申请不予处理1件,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委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先审核,后发布;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在此基础上,我委认真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每月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自查,持续规范全委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全年,我委未出现保密信息、敏感信息泄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因信息公开而受损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2年,我委持续抓好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健康晋城官微”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康晋城官微订阅数达86.8万。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委坚持强化组织领导与狠抓建章立制相结合,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为持续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维护政府公信力,我委下发《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政务新媒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委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内开展为期1个半月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也存在进一步提升之处,主要体现在由于信息数量大、种类繁多,导致部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充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文件更新进度不平衡。
下一步,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创新思路,以实际行动开创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