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晋城市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2 发布机构: 晋城市信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晋城市信访局编制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城在线官网(https://xxgk.jcgov.gov.cn/szfgzbm/jcsxfj/fdzdgknr_31586/zzjg_31587/jgfdzz_31588/202312/t20231229_1911563.shtml)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信访局联系(地址:晋城市城区文博路445号,联系电话:0356—2198275,电子邮箱:jcsxf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共发布日常工作动态信息16条,财政信息1条,法规文件1条,规划计划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5条。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解读《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增强了解读效果,扩大了宣传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程序,做到了有人管、有人做,有章可循,有责可究,确保了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1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0件,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处理结果中,予以公开0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件,重复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修订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对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进行了修订,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层层把关,对需要审核的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保密审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发布,重要信息还需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政务新媒体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充分运用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栏目晋城市信访局和“晋城信访”微信公众号在信息公开中的主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市信访局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对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化巡查,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并通过公众号,用大家喜闻乐见的文字和图片形式呈现《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提高了阅读量和点击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立局办公室为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我局的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和市大数据局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 业

科研机 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 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舆情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由于信访工作的特殊性,可供公开的信息内容有限,公开类型内容不够全面,对信访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公开公布侧重于公开国家、省级信访工作法规;二是政府信息发布需更加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需加强,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2025年,市信访局将继续认真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对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内容。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综合运用新闻发布、图文解读等多种措施,发布政策、做好解读、回应关切;三是定期开展排查整改,在保证更新频次的前提下,提高公开内容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cgov.gov.cn/)下载。                                                                    

           晋城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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