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晋城市第二批“全域通办”事项清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9-24
发布机构: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63 号)和《晋城市政务服务事项“全域通办”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晋市审改办发〔2023〕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的问题,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跨层级受理、审批和办结。现选取了第二批与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予以公布。请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按照《晋城市政务服务事项“全域通办”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全域通办”标准化工作落实落细。
附件:晋城市跨区(市)县“全域通办”事项清单(第二批)
晋城市政务服务事项
“全域通办”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小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