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证照到期前提醒告知服务公告(2026年第七期)
发布日期:
2026-09-28
发布机构: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有效避免各类持证主体因证照过期失效而构成违法经营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信用受损,结合实际情况,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推出证照临期主动提醒服务,请相关持证主体及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西二楼办理相关手续。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相应业务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咨询电话:
0356-2218287 (辐射安全许可证、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取水许可证);
0356-2218526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0356-2218587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专项计量授权证书);
0356-2218199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附件:证件到期提醒单

(供稿:准营管理科成秀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