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证照到期前提醒告知服务公告(2026年第三期)

发布日期: 2026-05-29 发布机构: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有效避免各类持证主体因证照过期失效而构成违法经营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信用受损,结合实际情况,我局推出证照临期主动提醒服务,请相关持证主体及时到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西二楼)办理相关手续。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相应业务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咨询电话:

0356-2218287(排污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

0356-2218526(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0356-2218587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0356-2218199 (卫生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护士执业证书)。


附件:证照到期提醒单

(供稿:准营管理科成秀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