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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24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8-14 发布机构: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A类

关于市政协次会议第249提案的答复

郭林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抓紧抓实。

    一优化体制机制发挥专班统筹职能

充分发挥市工作专班统领作用,进一步抓好“经营主体深化年”各项工作,强化协同发展,用好平台载体,深化入企帮扶,紧抓政策落地,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一是促进经营主体协同高质量发展。从推动“个转企”、拓展“小升规”、推进“规改股”、引导“股上市”、培育“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企业、激发个体工商户创业致富活力等6个方面,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全面推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二是发挥“十大平台”集聚支撑效应。持续巩固提升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发展专业镇、培育乡村e镇、打造开发区升级版、打造文旅康养和城市“烟火气”集聚区等“十大平台”集聚作用,推动经营主体加速集聚、量质齐升。三是强化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坚决用好市委市政府出台的50条指导意见和76条保障措施等一系列扶持经营主体发展的措施办法,聚焦营商环境3.0版改革各项举措和促进经营主体发展一揽子政策,继续用好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推动100项政策上架可申请、奖补可兑现。四是深入开展入企帮扶。用好“一线工作法”和“啄木鸟”工作机制,聚焦“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为企业和群众破解难题,主动向企业和群众问计、问需、问策,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二、力行简政之道,搭建政企沟通平台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针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的侵害以及需要各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以及合作协议不履行、账款支付不到位等问题,认真落实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印发《晋城市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建立《晋城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办法》。同时在办理企业诉求中听取企业对政府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督促改进工作。2023年共帮助60家企业共计清欠2.18亿元,同时针对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的行为进行强制披露3次,召开3次民营企业维权投诉工作联席会议,极大缓解了中小企业现金流压力。充分发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机制“两个领导小组”的优势作用,持续巩固“五个一批”成果,重点推进王震书记、薛明耀市长和石云峰部长调研和座谈民企70项诉求建议解决落实,目前已解决49项,明确思路、有望解决10项。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联合市委统战部起草了《晋城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十个方面33条举措。今年将继续常态化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与民营企业面对面座谈,沟通协调解决涉企问题,推动政企良性沟通互动。

三、注重人才培养,探索创新工作举措

    一是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调研山西时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优化营商环境内容作为全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纳入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引领带动全市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营商环境的内涵和外延二是大力实施“引凤兴晋”计划,开展“‘湘’遇古堡·‘才’聚太行”晋城行活动,“青年驿站”为符合条件的青年提供免费住宿,多举措叠加发力取得明显成效,引进各类人才1.75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达47.75万人。三是积极先行先试,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开展全市域“无证明城市”建设,制定实施无证明事项办理、证明事项实施“两张清单”,106个事项实现“无证办”,210个事项实现“减证办”;创新打造数字政务门牌,上线高频事项427个,将政务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体验感、满意度。

感谢您对营商环境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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