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 关于印发《2021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清单》的通知
中共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
关于印发《2021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清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清单》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
2021年9月15日
2021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工作清单
根据《晋城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以及《2021年晋城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要求,结合我局2021年法治工作计划,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清单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局长讲法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相结合,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想,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责任单位:党办、政策法规科)
二、加强对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主持召开党组会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和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融入改革发展任务中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党办)
四、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要求定期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本单位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五、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严格执行、督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或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组、政策法规科)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照“三无”“三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部门权责清单,推出更多“一件事”套餐,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和证明事项承诺制,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加快便民服务自助专区和乡村两级便民服务网点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综合组、项目审批组、综合事项审批组、网办工作组,政务服务中心)
七、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机制。依法制定,规范程序,加强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八、落实年度述法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并督促其他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科室(组)负责人依法行政,并进行年度述法,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九、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以案释法。(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十、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贯彻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十一、自觉主动接受上级党委及纪检部门的党内监督及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健全部门权力制约机制,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对关键部门、重点岗位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责任单位:党办)
十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前端,治未病,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讼;加大对扫黑除恶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综合组,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