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
事项类型 |
其他权力 |
受理窗口 |
市政务中心西二楼南侧综合窗口 |
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356-2218119 |
邮寄地址 |
晋城市文博路366号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项目事项审批组收 | ||
受理范围 |
市直项目 | ||
申报材料 |
1.《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签字盖章1份,另需单独提供2份)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审批局内部提供) 3.施工单位提出的、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及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工程竣工报告 4.监理单位提出的、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质量检查报告 6.住宅工程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建设单位分户验收合格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7.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住建部门提供) 8.规划、消防、节能、人防或联合验收文件等(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9.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1.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终身承诺书及法人授权书、接受授权意见书,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永久性标牌图片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验收备案表
编号: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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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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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许可证号 |
工程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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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号 |
结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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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
竣工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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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2/工程造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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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
建筑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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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资质等级 |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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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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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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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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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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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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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已按规定竣工验收合格,备案文件齐全,现报送备案。
建设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报送时间: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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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竣工
验收
备案
文件
目录 |
一、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下列文件: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3、施工单位提出的、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及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工程竣工报告; 4、监理单位提出的、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工程质量评估 报告 5、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 签字的质量检查报告; 6、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9、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终身制承诺书及法人 授权书、接收人书,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永久性标牌图片 二、住宅工程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建设单位分户验收合格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四、规划、环保、节能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五、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六、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 ||||||||
备案机关意见 |
同意备案
(公章)
年月 日 | ||||||||
备注 |
1、本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表一式三份,建设、施工单位及备案机关各一份; 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处理,并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质量问题责任单位的经济赔偿。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竣工验收备案表
编号: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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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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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号 |
结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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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
竣工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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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2/工程造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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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
建筑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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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资质等级 |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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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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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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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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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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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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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已按规定竣工验收合格,备案文件齐全,现报送备案。
建设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报送时间: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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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目录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施工单位提出的、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及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工程竣工报告; 3、监理单位提出的、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质量检查报告; 5、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6、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文件;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工程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9、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质量终身制承诺书及法人授权书、接收意见书,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永久性标牌图片。 10、电梯保修合同; 11、电梯使用说明书。 1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
备案机关意见 |
同意备案
(公章)
年月 日 | ||||||||
备注 |
1、本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表一式三份,建设、施工单位及备案机关各一份; 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处理,并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质量问题责任单位的经济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