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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8-03 发布机构: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晋市应急工贸发﹝2020﹞49号

晋城市应急管理

关于印发2020年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厅2020年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平稳态势,现将2020年全市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压实安全责任,筑牢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2020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严格执法检查为手段,着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以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为契机,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狠抓落实,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持续巩固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各企业要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切实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要不断加强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各项工作,认真按照安全监管责任清单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台账,对企业实行动态分类监管,做到权责明晰,避免重复监管,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二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紧紧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岗位,监督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责任清单有关规定和要求,健全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措施,编制完善风险分布图和清单台账数据库,持续开展“反三违”工作,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和问题,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地见效,形成人人抓安全,人人管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创建标准化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为指导,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持续运行和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化等级小型露天采石场地质勘探单位必须达到三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化等级;(2020年3月31日前已认定安全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可以按已认定的等级运行,在已认定的等级到期后必须按上述要求达到相应的等级;也可以按上述要求重新认定)。冶金工贸行业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创三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化等级。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采取督查督导、座谈交流、行政执法等多种方式,强力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复评工作,12月底前全市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含二级、三级)企业41家(城区6家、泽州10家、高平9家、阳城8家、沁水3家、陵川3家、开发区2家)。

深化双重预防机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各级各企业务必把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抓细抓实在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基础上,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选取开展工作较好的企业树立典型标杆,通过现场交流、观摩学习、督查指导、执法检查等方式,促进企业扎实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管控能力工作,12月底前全市冶金工贸完成150家企业危险因素辨识工作(城区30家、泽州35家、高平30家、阳城30家、沁水15家、陵川15家,开发区5家),所有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必须完成危险因素辨识工作。风险辨识管控要“全覆盖”。因工艺流程、主要设备、作业环境变化引起风险程度变化的企业,要及时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人员行为等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两个清单”和“四色图”;已开展的企业在建立“两个清单”、绘制“四色图”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措施、细化管控责任;未开展的小微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减化程序、灵活开展,重在找准安全风险点、对标落实管控措施。注重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有机融合。企业要结合风险辨识清单,及时修订安全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使每一名员工的风险辨识管控责任与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相一致,确保“两个清单”环环相扣、落到实处;要将较大以上风险的场所、部位和环节作为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的重点,倒逼管控措施、管控责任落实,切实解决当前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相互割裂、“两个清单”与日常管控“两张皮”的问题,真正做到事前控风险、事中查隐患、事后抓应急。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数据库。各级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本级的安全风险数据库、安全风险空间四色分布图和统一的危险源档案,为应急管理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四、抓住重点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

(一)开展冶金工贸企业煤气系统安全风险专项评估。2020年市局将聘请专业安全评价机构对全市冶金工贸行业煤气安全风险较大的10家企业,开展煤气系统安全风险专项评估技术服务工作。促进企业落实煤气使用环节的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分级管控的落实,提高相关煤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规范煤气安全监管。

(二)加强工贸企业内部配套危化装置的监督管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全面分析辖区内配套危化装置的安全风险,认真梳理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一是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各级要对配套的焦化、空分、制酸和LNG储存设施等危化装置深入排查摸底,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逐一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监管台账。二是开展危化装置集中整治。对建成时间早、未经正规设计或未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的生产装置和煤气储存设施,企业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评价机构进行设计诊断和安全条件专项评价;对配套LNG、柴油、氨水等用途单一、风险较小的储存设施,要进行安全条件专项评价,编制安全设计诊断和专项评价报告,并由企业组织审查、验收。市级监管部门负责生产装置和煤气储存设施的设计诊断审查和验收,县级监管部门负责风险较小的储存设施的验收。对焦炉、空分装置控制室与装置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自动化控制系统不完善的,由企业作出承诺,并在承诺时限内整改完善。三是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煤气、液氨、LNG、粗苯、液氧等危化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建立监管档案,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辨识、评估及分级,制定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报属地监管部门备案,配备不间断信息采集、监测系统和防泄漏报警装置,设置紧急切断、紧急处置装置和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依法对储罐、管道、仪表等成套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要立即整改。四是完善在线监测系统。配套空分、制氧(制氢)装置的企业,要在空气纯化装置出口、空气分离装置主冷凝蒸发器等重点工艺环节设置连续在线分析和超标报警装置,在制氧间、氧气贮罐间等重要场所设置氧含量定期检测装置,在压缩机润滑油系统、空气分离装置等主要设备上设置油压、油温报警和连锁控制系统;配套焦化装置的企业,要尽快完善焦炉机械三大车联锁、电捕焦油器煤气氧含量在线检测报警及联锁和加热炉煤气管道低压报警及连锁装置,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每一套在线监测报警装置平稳运行。五是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安全条件专项评价验收通过之日起,企业每三年要对危化装置的作业场所、设备、工艺和安全设施的法规符合性进行安全评价,监管部门加强对安全评价过程和企业整改落实的监督核查,确保企业安全条件每三年上一个新台阶,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六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未依法开展安全设计诊断和安全专项评价以及承诺期限内未完成隐患整改的,未依法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分级和可视化监控设施不完善的,未对标配套在线监测、连锁控制系统的,未依法开展安全现状评价的企业,要严格执法、依法处罚。

(三)扎实开展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一是监督指导企业持续推进采空区治理,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和“先治理后开采”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采空区安全管理和监测监控制度,切实落实安全防范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发生采空区塌陷引发的灾害和事故。二是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安全标准化创建为抓手,推动企业持续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工作,在地下矿山推广使用撬毛台车、天井钻机、采空区探测仪等先进技术和装备;在露天矿山推广使用高陡边坡安全监测、非电引爆系统等技术和装备指导帮助企业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思维,加大安全投入,克服困难,提安全保障能力。

(四)企业安全体检“清零”行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2019年非煤矿山和冶铸企业安全“体检”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回头看、再核查”,确保隐患全部“清零”不反弹。一是突出重点“回头看”。各级要对未“体检”、未验收和“体检”结论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以及“体检”表中的不符合项,按照“体检”职责分工,逐企逐条进行“回头看、再验收”,确保未整改的隐患在6月底全部“清零”。二是盯住隐患抓整改。县级监管部门要对企业自查、本级检查、上级核查发现的所有不符合项逐一梳理、登记建档,盯住企业对表对标整改、逐条销号,确保存量隐患“清零”。三是强化督导严执法。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清零”行动工作力度,对“回头看、再核查”中新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按照“五落实”“双报告”的要求,责令企业立行立改。对存量隐患逾期未整改的企业,要果断采取停产整顿措施,并将其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以严格执法巩固安全“体检”成果。

五、突出整治重点,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原省安监局《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十条规定》等要求,重点整治查处开采作业与设计不符、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兼职、提升运输系统不符合安全标准、三违三超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监督指导企业对照原国家安监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认真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挂牌督办,切实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与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建代采、以探代采、违规储存和使用火工品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四是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检查。企业要强化防汛救灾安全意识,把汛期安全生产责任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做到责任到位、责任明确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汛安全工作制度及措施,强化应急演练,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实现非煤矿山安全度汛。地下矿山的井口标高和工业场地地面标高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的,应在重要位置修筑防洪堤,使井口高于最高洪水位1米以上;露天矿山要对采场和排土场内外截水沟进行清理和维护,确保排水畅通;天然气开采企业在进行采气、钻井等野外作业时,要严格落实防山洪、防泥石流和防雷击等措施。要严格汛期值班制度,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措施,强化巡查检查,严格执行强降雨期间停产撤人制度,有效防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二)开展建材行业重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近年来建材行业事故多发的特点,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专家“会诊”检查的方式,以建材行业的6条重大隐患为重点,全面开展排查治理。一是煤粉制备系统。涉及有煤粉制备工艺的水泥、碳素等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在除尘器、煤粉仓、磨尾、煤粉系统的管道等处规范设置防爆(泄爆)阀,在煤磨进出口设置温度监测装置,在煤粉仓、除尘器上设置温度和CO超限监测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二是燃气(煤气)系统。涉及使用燃气的耐火、建筑材料等企业,要在进入窑炉前燃气管道上规范设置低压报警装置和快速切断阀,在燃气聚集区域设置监测报警装置;在燃气管路的低点、阀门、孔板及用户之前规范设置排水器。三是脱硝系统。涉及使用氨水脱硝的企业,要在氨水储罐区设置防泄漏报警装置和自动喷淋设施,并结合储罐容积大小规范设置容积有效的围堰;在储罐周边设置防雷设施,并依法对防雷设施及氨水储罐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制定脱硝系统防爆、防腐蚀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四是危险作业管理。企业在组织除尘设备维修、清理筒形库、修砌窑炉、动火等危险作业时,要认真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履行作业审批、严格安全条件确认,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盲目施救。通过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建材行业中毒窒息、积(挂)料坍塌坠落的风险。

(三)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行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推动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一是精准确定重点执法对象。突出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的冶金、有色、建材、轻工行业,突出两年来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有限空间类型多、安全管理混乱的企业,突出环保除尘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检维修环节,精准化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二是精准确定重点执法内容。结合当前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重点查处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制定图形式、作业审批走过场,现场安全条件确认不到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培训不落实等违法行为。三是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执法检查时,要查阅有限空间台账、核对生产现场,是否存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不全面、防控措施不落实的问题;要查看有限空间作业票、询问相关人员,是否存在安全条件不确认、作业审批不严格的问题;要查问岗位员工所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技能,是否存在专项培训不到位的问题。对未进行有限空间辨识、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严格落实作业审批、未开展专项安全培训的企业,要严格执法、严格处罚。真正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提高企业自主管理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

六、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始终把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作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治本之策抓紧抓实。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加强对本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特别是配套的危化装置,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应急管理。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县级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督促各企业及时修订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同时,适时组织桌面演练、专项演练、综合演练,逐步提高应急预案质量,推动应急预案专业化、简明化、卡片化,实现应急预案科学、易记、好用,确保应急预案在应急准备、事故处置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三是加强各级各类人员安全培训。打通企业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2020年度对工贸企业(特别是涉及金属冶炼企业)的班组长培训工作,按照行业企业情况,采取深入企业培训和集中培训等方式,对涉及金属冶炼企业和所有的非煤矿山企业的班组长进行培训。企业要把岗位风险辨识评估、设备操作和工具使用作为必学内容,强化新入厂、转岗、复岗员工的安全培训。特别是高风险岗位的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要在经验丰富的师傅带领下,实习合格方可独立上岗。要及早筹划煤气、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始终做到持证上岗。监管部门要把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并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抓住这些“关键少数”,发挥杠杆作用,撬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七、严格执法检查,推进安全监管依法治理。

各级监管部门要坚持用法治方式、法治思维、法治程序统筹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执法的规范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一是探索实施“红黄”安全监管模式。针对工贸企业“管理水平差、技术水平低、发展方式较为粗放”等特点,2020年在工贸企业探索实行“红黄”牌安全监管模式,对列入“黄牌”“红牌”的生产经营单位,将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加大对工贸企业的安全监管。二是强化法治思维精准执法。要在统筹分析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本级执法力量的基础上,合理区分执法对象,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或执法缺位;要坚决摒弃执法简单化、粗暴化的做法和一家出事故、同类企业全部停产“一刀切”行为;要针对企业不同的风险等级,确定不同的执法频次、重点内容,实现科学精准执法。对安全管理基础条件差、问题隐患突出、曾经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强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坚持规范严格执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规范制作现场检查记录,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合理确定自由裁量幅度,确保执法处罚公平、公正、准确、合法;要始终保持执法的高压态势,对违法行为“利剑高悬”,坚决纠正执法宽、松、软的问题。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多次重复同类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及时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切实解决“屡犯屡改、屡改屡犯”的问题。四是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既要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又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不断强化为企服务意识;利用市县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等检查方试,及时总结分析监管执法工作经验,及时通报执法工作中倾向性、苗头性和有代表性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我市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能力。

                           晋城市应急管理

                           2020年3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