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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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0-07-21 发布机构: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21日在原晋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挂牌成立,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按照本次机构改革方案,加挂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牌子。鉴于本次机构改革还未结束,“三定分案”正在审定中,相关职能和人员还未完全划转到位,财政部门批复2019年度部门预算时仍按原单位“晋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批复,我单位据此以原晋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2019年部门预算进行公开及说明。

第一部分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标准,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晋城市应对重大灾害、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委员会)职责,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晋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市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划拨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拟定有关监督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内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内对外救援工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全市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算构成看,晋城市应急管理局部门算包括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及局直属事业单位算。

纳入晋城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算的单位包括:

1、晋城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含不单独核算的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心

2、晋城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3、晋城市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和应急指挥中心

4、晋城市职业健康监督所

5、晋城市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因财政批复的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仍为晋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以公开的部门预算表中单位名称也为安监部门、晋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2019年安监部门收算总表

表一附一、2019年安监部门收算总表(市本级支出)

表一附二、2019年安监部门收算总表(补助县级支出)

二、2019年安监部门预算总表—收入

三、2019年安监部门预算总表—支出

表三附一、2019年安监部门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明细表(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表三附二、2019年安监部门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明细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表三附三、2019年安监部门预算支出表—日常公用经费明细表(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表三附四、2019年安监部门预算支出表—日常公用经费明细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表三附五、2019年安监部门预算支出表—市本级实施项目支出明细表

表三附六、2019年安监部门预算支出表—补助县级项目支出明细表

四、2019年安监部门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五、2019年安监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

六、2019年安监部门预算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七、2019年安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财政拨款

表八、2019年安监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九、2019年安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2019年安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十一、2019年安监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表

表十二、2019年安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三、2019年安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3440.23万元,全部为当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与2018年部门预算3450.04万元相比,减少9.81万元,压缩0.28%,主要是一方面因人员调资、各项保险等增加基本支出,另一方面减少更新执法执勤车辆、中央空调系统设备设施更新等项目支出。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是按照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参照编办、人社部门批准的编制内单位实有人员、离退休实有人员,并按国家、省、市统一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发放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计算核定。

    2019年度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352.83万元,全部为当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支出。其中:①人员经费支出预算1135.8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06.88万元(含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奖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万元(含在职人员独生子女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及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②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216.95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162.04万元),含办公、印刷、水电、邮电、差旅、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公用取暖、车辆运行维护、福利费、工会经费等公用支出

与上年预算1202.97万元相比,增加149.86万元,提高12.46%,一方面是人员调资增资、各项保险等增加,另一方面是将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值班(带班)报酬及补发上年应发未发文明奖等列入本年预算。

2、项目支出是围绕省、市下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部门工作总体规划,在基本支出以外安排的专项业务项目资金。

2019年度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087.4万元,全部为当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市本级实施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安委会经费、安全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专家组经费、安全检查及举报调查处理、应急预案及事故调查、职业检查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分级管理评估、安全月及安全生产标准和法制宣传、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兑现及表彰奖励、安泰大厦消防设备等后勤管理服务及大楼设备设施维修等项目支出,以及按要求不单独下达预算而作为主管部门项目支出编列的局直属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分中心工作经费。

与上年项目支出预算2247.07万元相比,减少159.67万元,降低7.11%。主要减少是去年预算安排并已完成的更新执法执勤车辆、中央空调系统设备设施更新等项目资金。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205.16万元,主要用于电脑打印机等一般设备及电器的更新购置、复印纸购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分级管理评估等政府购买服务。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车辆燃油、维修保养、保险、办公用品及耗材等定点采购资金未列入年初采购预算中。

(四)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2019年经财政部门审核,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支出14.44万元,全部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购置新增资产预算安排的电脑打印机等一般设备及电器的更新购置,按规定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度,我部门各单位积极按照相关要求,本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合理安排的基本原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5.15万元,比上年预算150.95万元减少55.8万元,压缩36.97%。主要是减少上年列入预算并已完成的经市政府批准更新安全生产执法公务用车购置。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我部门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与上年度相比保持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费:我部门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比上年预算54万元减少54万元,压缩了100%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我部门本年度预算86.95万元,比上年预算88.75万元减少1.8万元,压缩了2.03%

    4、公务接待费:我部门本年度预算8.2万元,与上年预算保持一致。

    )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余均为执法执勤车辆,无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我部门没有重点项目。

     2019年度,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9个,根据项目绩效评价系统的相关要求及项目支出的具体特点,我们对应各项目分别设立相应的产出目标和效果目标,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进行相关绩效目标跟踪评价,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关于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情况:市财政批复我部门2019年度预算收入及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所以政府性基金收入表(表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12)中相关数据均为零。  

    2、关于收支预算总表“补助县级支出”、预算支出表“补助县级项目支出明细表”:按照财政资金使用规定,我部门2019年预算中不涉及补助县级支出及项目资金,故表中数据均为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