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下发《应急救援队伍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抢险救援行动调遣工作流程(试行)》,就调遣应急救援队伍(含社会应急力量,不包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军队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援行动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
流程要求
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现场指挥部、市直有关单位或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根据现场抢救援需要,向市应急管理调度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指挥中心”)申请调遣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同时报告事故或事件的类型、影响范围及需调遣专业队伍的类型、集结位置、联系方式等信息。
市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接到调遣应急队伍申请后,按相关事件类型通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所在业务科室,由业务科室就需调遣队伍、抢险队员人数、抢险设备、车辆、集结时间和地点等提出调遣建议,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市指挥中心立即向相关救援队伍发出调遣指令。
救援队伍按调遣指令要求,立即组织抢险队员,携带装备到指定地点集结,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接受现场指挥部指挥,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来源:晋城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