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下发《晋城市应急预案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试行)》,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首次提出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急预案体系建立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
预案常态化检查采用
查资料、查现场、座谈了解等方式
由市级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
市直各部门、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开发区管委会
驻市企事业单位
分别组织开展
1个年度内,市级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对市直监管企业单位进行100%检查,对县级监管企业单位抽查比例不少于30%,对其它单位抽查比例不少于15%;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对县直监管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比例为100%,对其他单位检查比例不少于15%;各级企事业单位对所属单位进行100%检查。
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文件政策,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还制定了针对应急组织机构、安全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应急能力评估、应急预案、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处置与救援等九大项74项具体检查内容表。
通知要求
从发文之日起,市级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直各部门要根据执法力量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分布、类型、数量等情况,迅速组织编制预案检查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应急预案检查工作,着力解决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培训、应急准备等工作中存在的不实用不科学不得当问题,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
市级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直各部门要定期向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上报应急预案常态化检查情况。
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将适时对各级各部门应急预案常态化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年度安全责任目标范围进行认真考核。
▍来源:晋城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