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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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煤矿八月份安全例会召开

发布日期: 2024-08-19 发布机构: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8月17日上午

全市煤矿八月份安全例会召开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俊强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

执法九处处长宋爱山

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执法九处宋爱山处长讲授了《推动“硬措施”硬落实,坚决防范各类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专题讲座,对《硬措施》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工作措施等4方面内容进行了贯彻部署,进一步强化了煤矿企业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会议通报了对沁和能源集团安全帮扶督导情况、南凹寺煤业虚假探放水作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调查情况和全市煤矿“体检式”精查问题整改情况,并结合当前安全形势对下一阶段我市煤矿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

抓好煤矿安全责任重大各煤矿企业务必保持清醒认识、汲取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排查隐患、狠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市煤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会议要求

一要强力推动“八条硬措施”落地落细。各煤矿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学习,把贯彻落实《硬措施》作为年度工作重点,逐项对照梳理,细化落实举措,落实情况要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确保掷地有声、见实见效。



二要强力推动“打非治违”行动走深走实。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晋城市防范遏制煤矿重大灾害事故若干规定》,各级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推动煤矿企业依法组织生产经营。


三要强力推动“体检式”精查问题整改。各煤矿企业务必认真整改“体检式”精查反馈的每一条问题,要聚焦问题清单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四要强力推动主体企业履职尽责。各主体企业要深刻认识市局出台《关于落实煤矿主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24条“严要求”,持续在提升本质安全上下功夫。


五要强力推动市、县联合执法。各级监管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协作机制,共同督促和指导煤矿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漏管失控。


六要强力抓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一是各煤矿企业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二是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抽查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改。三是规范企业事故报送流程,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象发生。


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市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全体人员;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急管理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全市煤矿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全市煤矿“五职矿长”、地测防治水助理、副总工程师以及相关科(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晋城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