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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8-03 发布机构: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传  真  电  报

发电单位:晋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签批盖章    

等级:急电明电  晋市汛办电[2020]7   晋市机发   

晋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指、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目前正值主汛期,随时可能出现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为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把防御山洪灾害作为地方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的重要内容,逐级落实山洪灾害防御“县、乡、村、组、户”五级责任制体系,认真落实防洪措施,避免发生群死群伤事件。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各地要完善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做到测报有设施、预警有手段、转移有路线、避灾有地点、安置有方案。特别是要落实好人员避洪方案,做到细化到户,落实到人。

三、加强山洪灾害实时监测和预警预报。气象、水文等部门要加强水雨情预报和监测工作,水务部门要加强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送预警信息,切实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的作用。各级政府要视情提前转移受山洪灾害威胁地区的群众。

四、加强对山洪灾害防御的监督指导。各级各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对洪水易发地区的厂矿、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的防洪安全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防范措施。

五、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山洪灾害及滑坡、泥石流等其它次生灾害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手机短信、网络、微信、广播、电视、宣传图册等方式方法,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全面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附件: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晋汛办电〔2020〕13号)

晋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