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 真 电 报
发电单位:晋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签批盖章
等级:急电 明电 晋市汛电〔2020〕2号 晋市机发 号
晋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对市区防洪重点进行督查的通知
城区人民政府,市防指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省委楼阳生书记在《省委总值班室专报》上的重要批示和7月3日全省防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年城市超标洪水防御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对市区防洪重点的度汛准备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0年7月9日—7月10日
二、督查范围
东河、西河、书院河、北石店河及其支流,市区内低洼易涝区,地下商场、地势较低的市场,街道办、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部门。
三、督查内容
1、市区内排水管网、沟渠、雨水井、排水泵站等排水设施的运行情况。
2、在建工地的路面开挖、基坑、边坡以及塔吊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和设施的防汛措施落实情况,清理因施工造成的河道淤积、排水沟渠堵塞等情况。
3、流经市区河道、暗渠的疏浚、加固措施等情况。
4、低洼易涝区和地下商场、地势较低的市场等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状况、紧急疏散预案落实情况。
5、基层防汛体系管理情况,督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的防汛组织及责任落实情况,防汛责任人、巡查人到岗履职情况,关键部位防汛物资储备情况,转移避险安置场所的环境状况、安全状况和管理维护状况等。
四、督查方式
采取现场查勘、查阅资料、意见反馈等手段,督导抽查市区防洪重点防汛工作。
五、督查组组成
由应急、水务、住建、园林等市防指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以及城区人民政府分管防汛负责人组成。
六、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汛期度汛方案和防汛应急抢险预案,落实预防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2、各单位分管领导务必参加督查,确实不能参加督查的,要向市防办履行请假手续,并由单位指派另一名分管领导参加。
3、请参加督查人员于7月9日上午8:40到市应急管理局门口集合,统一乘车督查。
4、请市防指各有关单位将参加督查人员名单于7月7日下午17时前报市防办。
联 系 人:许可夫 联系电话:2217662
传真电话:2217641 电子邮箱:jcfb2006@163.com
附件:1、督查路线
2、参加督查人员回执
晋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