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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会精神、筑牢防线,扎实推进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20-11-13 发布机构: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领会精神、筑牢防线,扎实推进我市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为全面掌握我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我国计划从2020年起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此次普查分为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全面普查阶段和汇总评估阶段。

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开发软件系统,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普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我市为严格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上级指示精神,正在积极筹划做好建立组织机构、筹备人员、办公地点等前期准备工作。要做好这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全社会有必要全面认识和深刻理解此次普查的重要意义。

第一,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决策部署的重要行动。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这是一个基本国情。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做出重要部署,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指出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既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大事,也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国泰民安、国富民强美好愿望的实现,离不开“风雨不动安如山”的坚固家园,离不开“惠泽膏流润九垓”的防灾减灾工程,离不开“九州禹迹忘安乐,换却江山永泰宁”的除害兴利决心。正是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从我国自然灾害客观实际出发,党中央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做出了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决策部署,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正是率先启动的重要行动。

第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

从过去近三十年联合国领导的全球减轻自然灾害风险的进程来看,一些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积极响应并开展了全球、区域、国家和地方不同尺度的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估工作。然而,全面的综合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在发达国家尚处于探索和起步的阶段。从全球来看,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开展如此大规模的、全面的、综合的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党和国家坚持以人民为本,从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出发,从国情实际出发,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需求出发,谋篇布局,下定决心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充分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制度优势的彰显和重要体现。

第三,是切实推进“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基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了“两个坚持”和“三个转变”。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需要基于科学把握灾害孕育、发生和发展的规律;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防灾减灾关口前移,需要基于对灾害隐患和风险底数的正确认识,这些均离不开对历史灾害、承灾体、减灾资源等要素的准确调查和隐患风险的全面评估。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强调要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源头治理思想,把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的工作做到灾前,有效减轻可能的灾害影响。普查还强调综合减灾能力评估和综合灾害风险评估区划,充分体现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的思路。同时,基于风险评估结果开展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的制定,这将为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的转变奠定科学基础。

第四,是实现我国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改革创新,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统筹构建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国家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务必首先准确聚焦自然灾害防治的薄弱环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正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举措。全面摸清全国自然灾害隐患和风险底数,形成地理空间和主要灾种全覆盖的服务于自然灾害防治的风险基础数据库和系列风险评估区划成果,推进自然灾害防治管理机制创新、业务服务升级和工作流程再造,切实提升我国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五,是有效降低灾害损失、减轻灾害风险、保障民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和财富大量聚集,经济和产业结构愈发复杂,自然灾害的影响链条不断向社会经济各领域延伸,各类次生衍生灾害不断加剧。为提升全社会综合防御能力、有效降低灾害损失、保障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当务之急是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科学全面掌握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分布与经济、人口分布的对应关系和可能影响程度,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有针对性地加强自然灾害风险治理,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为直接有效的安全保障,防范化解可能因自然灾害而出现的重大风险。

第六,是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区域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

灾害风险隐患分布不清、底数不明将极大影响我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区域发展规划,如不能有效避让自然灾害高风险区或重点隐患区,或者在对自然灾害认识不到位的情况下缺乏足够的安全保障,都将埋下重大风险隐患。与此同时,尚缺乏中微观尺度下对孕灾环境稳定性、承灾体脆弱性、致灾因子危险性、区域防灾减灾资源和能力等具体情况的了解。实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制定综合风险防治区划,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区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第七,是提升全民灾害风险意识和能力的重要途径。

我国在提升全民灾害风险意识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人们对于自然灾害的认识、防范灾害风险的意识、应急处置的能力都有所提升。然而,就整体而言,我国民众自觉主动参与日常防灾减灾行动的意愿还有待加强,面对自然灾害时能够有效采取自救互救行动的人群还有待增加。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提升全民灾害风险意识的关键途径。一方面,通过普查宣传,可以增加居民参与防灾减灾活动的机会,提升认识;另一方面,通过参与家庭减灾资源(能力)问卷调查等普查环节,可以有意识地了解当地潜在的自然灾害风险和隐患,学习日常生活中的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增强学习和掌握灾害自救互救技能的主动性。

第八,是培养和锻炼一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专业队伍的重要契机。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因其专业性和综合性的特点,横向涉及所有的涉灾部门,纵向涉及各级政府和基层,同时,还贯穿主要的社会国民经济行业领域。普查实施过程中,将形成普查专业技术培训与灾害风险科普相结合的立体化培训体系,对各级各类参与普查工作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同时,各涉灾部门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能够通过综合性的普查工作增进交流,消除行业领域壁垒,加深对综合防灾减灾的认识和理解。这次普查将培养一大批具备必要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才,锻炼一支能投身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事业的专业队伍,为应急管理部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基础。

(部分内容节选自《中国减灾》第382期《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