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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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动态 | 全力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发布日期: 2021-11-09 发布机构: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城  区


      10月29日,城区区长李晓峰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发表的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学习了林武书记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上的讲话精神和林武书记在全省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暨能耗双控工作推进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了全省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座谈会精神、全省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精神、市长例会暨前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全省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视频调度会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晋城市第八次代表大会精神和王震书记在市八次党代会城区代表团分组讨论时的讲话精神;学习了全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专项督查组晋城反馈会精神和全市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第一次会议暨灾后恢复重建推进会精神。集体学习了《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听取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成立了晋城市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晋城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做到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学、逐字逐句学,深刻领会报告提出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新部署,确保做到学懂弄通、学深悟透。要围绕市委确立的总体目标,聚焦“六大战略定位”、用好“六化工作法”、抓好“八方面重点工作”,把传达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当前我区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尤其是认真贯彻落实好王震书记在城区代表团分组讨论时的讲话精神,查不足、补短板,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区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是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题中之义。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凝聚改革合力,全力推动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区司法局要注重加强队伍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改革后行政复议工作的“人、财、物”与实际工作需要相匹配。要制定完善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构建科学统一的行政复议体制,确保行政复议工作公平高效有序,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权威性和群众满意度,为我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当前,我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仍处在关键阶段。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市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迅速行动,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进度。要再次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准确掌握灾情,分类建立台账,为恢复重建摸清底数、打好基础。要压实主体责任,精准措施,加强协同配合,严格把控时间节点,按照任务分工、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切实将灾后恢复重建有关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要素保障,高质量推进灾后重建项目建设。
    会议要求,区自然资源局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按照工作规则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和研究规划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有项目及时报规委会履行前期程序,列入研究议题。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依据职责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行为,确保项目通过规委会研究审核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责。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泽州县


11月4日,泽州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建刚主持召开泽州县应急管理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对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是在我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局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部署上来,大力发扬“三牛”精神,着力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全面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督查考核,确保《实施细则》中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到位。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方位织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责任落实网络。

会议强调,要盯紧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持续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真正树立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发展导向,挂图作战,对图推进,在“整治”上下功夫,着力求深、求实、求细,精准施策,从实落实,从严执法,做到真排查、真整治、真提高。

要紧盯防灾减灾救灾短板弱项,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环境。着力在健全机制强化支撑上下功夫,努力建立健全“五大体系”,构建完善“十项机制”,形成统一指挥、专长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高平市



11月4日,晋城市与高平市应急管理局联合举办的“送法进企业活动”走进南阳煤业,为全体职工开展了新《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

新《安全生产法》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法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讲课中,主讲老师结合自身长期工作实践和大量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围绕新安法修订的目的、亮点以及与企业相关的新安法修改项,深入浅出地对新安法进行了全面解读,既有鲜明的理论指导性,又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让参训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煤矿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阳城县


01


近日,阳城县召开因洪受灾受损农房修缮重建工作会议,阳城县副县长王宽红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因灾受损农房修缮重建作为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行台账管理,压实责任,周密部署推动。要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减灾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明确任务,细化分工,确保如期完成任务。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因灾受损农房修缮重建工作指导,对补助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保护费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督促修缮重建任务按期完成。


02


近日,阳城县召开灾后重建工作会议,阳城县副县长王宽红出席会议。



王宽红要求,各单位各相关乡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政府补助与群众自救相结合,统筹相关政策,筹措专项资金,保证修缮重建所需,全面完成任务,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全县上下要扛起责任、迅速行动、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坚决打赢灾后恢复重建这场硬仗。




陵川县

为深刻汲取各地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教训,针对辖区文物保护单位较多、安全风险较大的实际。近日,陵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持续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中,陵川县消防救援大队人员听取了古建筑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及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情况,实地查看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抽查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微型消防站是否发挥作用等情况,并对古建筑工作人员进行随机提问,了解了“四个能力”知熟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现场进行指正,要求单位负责人充分吸取火灾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措施,定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及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对做好文物古建筑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认识到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文物古建筑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紧迫感。二是要认真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要针对建筑年限、特点、地理位置和日常客流量做好隐患自查自改和日常防火巡查,对于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不等不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隐患彻底整改。三是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定期开展疏散逃生应急演练,提升各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要利用单位内的宣传栏、提示板等媒介向往来群众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沁水县


01


11月1日,沁水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县防震减灾中心主任李超同志率第二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和随机抽查的办法,到中村镇督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情况。



督查组先后深入重点区域、检查重要环节,查看重点部位,现场查阅了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相关资料,实地查看了中村镇南河村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专项督查的24项督查内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督查,现场反馈了督查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从而有效的促进了中村镇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进一步走深走实。


02

为深入推进沁水县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确保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沁水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进行督查督导。

这次督查督导共分六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和全面检查相结合、严格执法与解决问题相结合的方式,督查范围是县直部门和乡镇,抽查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地质灾害隐患点)不少于 3 家(处),重点抽查煤矿、煤层气、非煤矿山、城镇燃气、危化、冶金铸造、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餐饮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等。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现场随机抽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采取集中交流或书面反馈的方式,告知属地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责任单位,提出整改落实的意见和建议,并跟踪整改落实。对于督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责令属地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限期销号。


▍供稿: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