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正背景:
2004年以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先后制定并实施了《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6〕180号)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这些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高危行业企业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安全生产费用制度在提取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方向、配套政策等方面需要调整和完善,企业对此呼声较大。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为了建立了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在总结经验、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基础上,我们对原办法进行了整合、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了统一的《办法》,以满足企业安全生产新形势的需求,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其次是变化点主要有:
一是扩大了政策的适用范围,将需要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冶金、机械制造和武器装备研制三类行业纳入了适用范围,同时拓展了原非煤矿山、危险品生产、交通运输行业的适用领域,如非煤矿山行业中增加了煤层气开采等。
二是提高了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具体情况在《办法》中已做了详细规定。
三是扩大并细化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不再局限于安全生产设施,增加了一些安全预防性的投入和预防职业危害、减少事故损失等方面的支出。
最后,我们来看看大家对这个管理办法的一些疑问和回复:
1.2019年应急管理部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那么这征求意见稿是否已经通过审批呢?
规划财务司回复:《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目前继续适用。该办法的修订仍在推进过程中。
2.有哪些物资可以纳入安全生产费用?
比如机械制造业: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危化品使用企业防暑药品费用的支出,能否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支出?.安全考核奖励费用支出,能否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支出?答案是不可以的。
4.企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的工资是否可以列入每年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中?
应急管理部答复: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有关规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整改、安全检查及标准化建设、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安全生产宣教及培训、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安全检测检验等。基于此,安全管理员的工资薪酬不可以列入每年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中。
5.职业健康查体费用是否可以计入安全费用?
回复: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职业健康查体费用不可以纳入企业安全费用。
▍来源:安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