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晋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的要求,由晋城市应急管理局编制完成。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可在晋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http://www.jcgov.gov.cn/zwgk/)和晋城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jj.jcgov.gov.cn/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晋城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晋城市黄华街安泰大厦609室,邮编:048000,电话:202579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科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深化规范公开内容,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机关作风、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好贯彻落实。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我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作出指示批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和措施,要求紧紧围绕中央、省、市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减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强化制度约束保障。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局办公室根据新形势、新政策修订完善了配套制度,将应公开的文件信息全部公开,同时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层层把关,确保不泄密。二是局办公室不定期地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设立领导信箱,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网站维护与建设,及时将我局需主动发布的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方便群众获取我局信息。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开通了“安全晋城”微信公众账号,直接与群众沟通,回应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 | 0 | 31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0 | 48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741.4(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宽。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减灾领域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文件公开属性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根据我局业务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公开标准;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性和实效性;三是继续优化我局门户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特别是事故信息作为公开重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