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将原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相关的行政审批职责划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二)将原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三)将原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负责城市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建筑垃圾除外)、燃气管理、供气、供热、市容环境的管理实施,以及上述城市公用运营企业的运行管理、安全监督管理等职责划至市城市管理局。
(四)将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划至市城市管理局。
(五)市公安局的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市地震局承担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八)职能转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指导各县(市、区)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加强对全市城市建设的监督指导,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城市建设。指导各县(市区)推进村镇建设,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指导全市建筑业建造方式和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完善行业诚信体系,构建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实现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组织工作。
2、与有关部门节能降耗职责的分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市能源局负责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污染减排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和城镇生活减排有关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工作。
3、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相关划转事项的审批职能由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划转事项涉及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提供划转事项相关的行业政策、规范性文件等情况,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时提供相关的审批信息。双方建立审管衔接机制,签署合作备忘录,确保审管职能无缝衔接。
(十)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局本级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党组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房地产业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质量安全管理科9个内设机构。
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市住建局机关、市住房事业服务中心、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市工程质量标准事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市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市建筑垃圾处置服务中心、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本单位行政事业编制共54名。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34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2021年 | 项目 | 2021年 |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34,562.57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 4,804.00 | 外交支出 | |||||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 国防支出 | ||||||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公共安全支出 | ||||||
五、单位资金 | 教育支出 | ||||||
科学技术支出 |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0.22 | ||||||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卫生健康支出 | |||||||
节能环保支出 | |||||||
城乡社区支出 | 37,011.98 | ||||||
农林水支出 | |||||||
交通运输支出 |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金融支出 |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住房保障支出 | 2,254.37 |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预备费 | |||||||
其他支出 | |||||||
转移性支出 | |||||||
债务还本支出 | |||||||
债务付息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39,366.57 | 本年支出合计 | 39,366.57 |
预算收入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总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单位资金收入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小计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合计 | 39,366.57 | 39,366.57 | 34,562.57 | 4,804.00 | |||||||||
经建科 | 39,366.57 | 39,366.57 | 34,562.57 | 4,804.00 | |||||||||
217 |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9,366.57 | 39,366.57 | 34,562.57 | 4,804.00 | ||||||||
217001 |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24,172.50 | 24,172.50 | 24,172.50 | |||||||||
217008 | 晋城市工程质量标准事务中心 | 1,171.24 | 1,171.24 | 1,171.24 | |||||||||
217010 | 晋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 652.84 | 652.84 | 652.84 | |||||||||
217014 | 晋城市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 | 3,693.52 | 3,693.52 | 3,693.52 | |||||||||
217015 | 晋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服务中心 | 1,801.47 | 1,801.47 | 1,801.47 | |||||||||
217803 | 晋城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7,875.00 | 7,875.00 | 3,071.00 | 4,804.00 |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34,562.57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 4,804.00 | 外交支出 | |||
国防支出 | |||||
公共安全支出 | |||||
教育支出 | |||||
科学技术支出 |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0.22 | 100.22 | |||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卫生健康支出 | |||||
节能环保支出 | |||||
城乡社区支出 | 37,011.98 | 32,207.98 | 4,804.00 | ||
农林水支出 | |||||
交通运输支出 |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金融支出 |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2021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34,562.57 | 2,489.15 | 32,073.42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0.22 | 100.22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00.22 | 100.22 |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00.22 | 100.22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32,207.98 | 2,284.83 | 29,923.15 |
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3,283.95 | 2,053.31 | 1,230.64 |
01 | 行政运行 | 950.43 | 950.43 |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44.65 | 144.65 | |
06 | 工程建设管理 | 1,738.94 | 1,102.88 | 636.06 |
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449.93 | 449.93 | |
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25,730.18 | 25,730.18 | |
03 |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 25,730.18 | 25,730.18 | |
05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292.31 | 292.31 | |
0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292.31 | 292.31 | |
06 |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 2,082.99 | 231.52 | 1,851.47 |
01 |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 2,082.99 | 231.52 | 1,851.47 |
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720.00 | 720.00 | |
03 | 城市建设支出 | 720.00 | 720.00 | |
17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42.00 | 42.00 | |
99 |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42.00 | 42.00 | |
18 | 污水处理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56.55 | 56.55 | |
99 | 其他污水处理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56.55 | 56.55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254.37 | 104.10 | 2,150.27 |
01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2,150.27 | 2,150.27 | |
03 | 棚户区改造 | 2,150.27 | 2,150.27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04.10 | 104.10 | |
01 | 住房公积金 | 104.10 | 104.10 |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 ||
单位:万元 | ||
经济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备注 |
合计 | 34,562.57 | |
工资福利支出 | 2,060.76 | |
基本工资 | 668.52 | |
津贴补贴 | 145.06 | |
奖金 | 8.54 | |
绩效工资 | 373.57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79.43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07.63 |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49.52 |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3.49 | |
住房公积金 | 217.87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97.13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486.75 | |
办公费 | 3,075.31 | |
印刷费 | 2.50 | |
水费 | 1.60 | |
电费 | 3.00 | |
邮电费 | 3.50 | |
取暖费 | 36.75 | |
物业管理费 | 0.50 | |
差旅费 | 1.00 | |
维修(护)费 | 0.50 | |
租赁费 | 45.80 | |
培训费 | 15.00 | |
劳务费 | 10.00 | |
工会经费 | 22.43 | |
福利费 | 39.26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4.50 | |
其他交通费用 | 25.41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79.69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6.06 | |
退休费 | 21.00 | |
生活补助 | 2.42 | |
奖励金 | 12.64 |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98.55 | |
国内债务付息 | 56.55 |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42.00 | |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 25,730.18 | |
基础设施建设 | 25,730.18 | |
其他支出 | 2,150.27 | |
其他支出 | 2,150.27 |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21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4,804.00 | 4,804.0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4,804.00 | 4,804.00 | |
13 | 城市公共设施 | 4,804.00 | 4,804.00 | |
01 | 城市公共设施 | 4,804.00 | 4,804.00 |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年预算数 |
因公出国(境)费 | |
公务接待费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4.50 |
①公务用车购置费 | |
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4.50 |
合计 | 24.50 |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366.57万元。收入3936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562.5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804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2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011.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4.37万元。
二、 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562.57 万元, 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数21194.94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22万元,占2%;城乡社区支出37011.98万元,占94%;住房保障支出2254.37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00.2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15.06万元,减少1.15%。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人员。
2.城乡社区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7011.98万元,比2020 年预算数增加7335.71万元。主要原因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共计25730.1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共计4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共计720万元、污水处理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6.55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254.37万元,比2020 年预算数增加2155.2万元,增长95.6%。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支出共计2150.27万元、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共计104.1万元。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562.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60.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4486.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下降15.1%,下降的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五、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04万元, 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46224.09万元,主要是减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为34562.57万元。
七、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收入预算3456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562.57万元,占87.8%;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4804万元,占12.2%。
八、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支出预算3936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9.15万元,占6.32%;项目支出32073.42万元,占81.47%。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
2021年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86.7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061.07万元,增加90.5%。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如办公费、取暖费、邮电费、租赁费、水费、电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5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采购预算7.95万元,项目支出采购预算6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其他公务用车2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业务工作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部门专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562.5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简单地说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完整地反映一个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即一个部门在部门预算之外,不得再有其他收支活动。部门预算的特点就是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并实行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统管,统筹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