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15/2023-0019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17日 |
标 题: |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市场工程项目担保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17日 |
晋市建建〔2023〕50号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市场工程项目担保
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环保建设部,项目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担保机构: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23)96号)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尽快全面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通知》及贯彻落实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晋城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晋市建质〔2022〕238号)等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担保实施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工程担保作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积极推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工程价款结算,保障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建设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市住建局、市人社局联合开展2023年度建筑市场工程项目担保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听取汇报。各县(市、区)管理部门对工程项目担保推进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专项汇报。
2.项目抽检。市级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在建项目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工程担保机构数量不低于总数的10%。
二、检查内容
(一)管理部门
1.是否制定工程保证担保的实施方案及文件。
2.对推进工程担保工作安排的部署情况(会议记录)。
3.是否制定工程担保工作流程。
4.对工程项目担保制度实施专项检查及处罚情况。
5.工程项目担保保函登记台账。
6.对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业务检查情况。
7.畅通建筑市场违法违规问题受理渠道及案件办结情况,对本区或上级转办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纠纷等信访举报事项,按要求限期办结,有明确的办理结果并反馈信访举报人。
8.是否按规定要求上报根治欠薪工作情况统计表相关信息,填报数据准确完整,不存在漏报、瞒报、迟报等问题。
(二)建筑工程项目
1.是否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保函文本是否符合工程担保相关规定。
2.施工单位是否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否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动态更新考勤数据,是否落实先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后入场登记,是否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按月通过专户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3.是否成立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预防调处工作组,在项目工地公布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排查风险隐患、调处农民工维权诉求。
4.建设单位是否在施工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对完成的工程内容实施施工过程结算。
5.建设项目是否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山西省住建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是否按照要求对危大工程进行验收。
(三)工程担保机构
1.是否按要求上传“山西省建设工程保证担保信息平台”项目信息。
2.是否按管理部门要求进行登记纳入市场监管并及时上报担保工程项目信息。
3.是否符合保证人资格、保函是否在监管部门保管、保函文本是否符合工程担保相关规定。
4.在工程保证担保业务活动中是否存在山西省等6部门《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违规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各县(市、区)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本辖区建筑市场工程项目担保实施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安排部署,结合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平台开展实地监督检查。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工作总结及执法检查工作台账、违法违规责任主体处置结果等书面上报市住建局。
(二)联合督查阶段
市住建局、人社局将结合各县(市、区)建筑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于2023年6月至9月重点对各县区建筑市场工程项目担保实施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督查,并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项目和担保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对发现整改工作“走过场”、应付检查等严重违法行为处置不到位的县(市、区)进行约谈,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县(市、区)将进行全市通报。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住建局、人社局要研究制定本辖区建筑市场工程项目担保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待工作全部结束后形成书面工作总结连同所需台账报送市住建局。
2.市住建、市人社局将根据各县(市、区)建筑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监管力度不够的县(市、区)区列为重点督导地区,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案件处置不及时和漏报、瞒报查处情况的,将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记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扣分事项。
联系电话:0356-6999519
附件:1.县(市、区)管理部门工程担保推行情况检查表
2.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业务检查表
3.担保工程项目检查表
4.根治欠薪工作情况统计表
5.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检查情况表
6.建设项目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检查表
7.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统计表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