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15/2025-0002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19日 |
标 题: |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19日 |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晋市建房函〔2025〕13号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开展2024年度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各房地产企业:
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安排,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4年度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晋建房函〔2025〕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本次信用评价所指房地产企业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机构。
二、各参评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本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认真精准准备相关资料,严格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和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的修订印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时间节点和各类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在“山西数字房产”平台(www.sxsszfc.com.cn:9443/tkpeps/login)进行网上申报。
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上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房地产企业原则上可不参加本年度信用评价工作。
三、各级主管部门将按照新修订的《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和职责,进行资料审核、实地核查、征求意见等考核评价工作。
四、在本次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中,除网上申报外,按照晋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另需各房地产企业签署《信用承诺书》并进行公示,并将签署后的《信用承诺书》原件报回主管部门(附件3)。
联系人:石 莹 0356-2229236
邮 箱:jcszjjfck@126.com
附 件:1.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8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