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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和分工

发布日期: 2022-04-24 发布机构: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和分工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住建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八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市“两会”和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聚焦“六大战略定位”,用好“六化工作方法”,坚持“提品质、出精品、创经典”,按照“一体两翼、六大组团、多片区”的空间布局,夯基础、补短板、抓落实、争一流,全力推进实施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三年行动、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建筑业提质行动、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好今年住建工作,重点抓好九个方面任务。

一、全力推进实施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加快中心城市能级提升

首先要通过道路把六个组团串联起来,形成服务主城区、连接六大组团的环状快速通道,构建新的十字轴线,连接高速、国道环,连接主干路、次干路和微循环。2022年,我们将实施道路工程20项、总投资42.76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8.31亿元,其中要打通断头路瓶颈路9条,包括百灵街西延、环镇路、中山路、陈岭路、山门街、龙潭路、太行路南延、佑安街东段、古书院街东段,4月30日前百灵街西延、中山路、陈岭路、山门街、龙潭路主路具备通车条件,剩余道路年内完工;建成支路环路6条,包括英雄路、中原街中学环路、白水印象支路、柏松街、凤栖路、康养中心道路,6条道路年底建成通车;文博路-文峰路连通工程开工建设,南环街、畅安南路和金凤路3条道路要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同时完成主城区14处路口路段交通组织优化,缓解交通拥堵。(责任领导:张海忠、尚爱民、朱瑞金、郭世强,责任单位:公建中心、项目部,责任人:刘东伟、张文俊、徐俊峰、陈作东、常勇伟)

其次要补齐城市功能短板。主要包括公益场馆和市政设施7项,总投资39.66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8.75亿元。2022年,我们要完成市民广场周边绿化扫尾,市医院易址扩建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开工建设城市展览馆并完成部分基础工程,启动实施科技馆、全民健身中心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完成主城区12处内涝点治理。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精品工程要求,市医院项目要争创“鲁班奖”,“两馆一中心”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六化”工作方法,着力打造成晋城新的地标性建筑。(责任领导:杨利民、程爱玲、尚爱民、朱瑞金,责任单位:项目部、公建中心、建筑垃圾中心,责任人:姬志斌、徐俊峰、刘东伟、陈作东、卢忠义)

今后,每年还将确定一定比例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纳入精品工程进行培育,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品质、出精品、创经典”的要求,匠心打造精品,努力创造更多城建经典,让我们这个城市不但有“颜值”,更有“品位”,让老百姓真正体会到美丽晋城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责任领导:陈明龙,责任单位:公建中心,责任人:尚爱民、朱瑞金、郭世强)

二、深入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挖潜力、优环境、强监管、防风险”多措并举,推动实现住有所居、住更宜居。

1.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继续加强公租房保障,加大政策宣传和主动服务力度,发放租赁补贴690户,更好为城镇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全市计划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5465套,基本建成500套,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8亿元。深入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续建项目攻坚行动,重点推进2018年底前开工2021年底前未建成项目、国家2021年逾期在建棚改项目排查中发现的逾期安置项目, 争取基本建成4286套。(责任领导:张海忠,责任科室:房产科,责任人:郭蔚强)

2.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成市本级商品房预售许可和新建商品房买卖网签备案事项划转。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规范资金的收存、拨付、使用和监管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聚焦逾期交付、强制交房、“货不对板”、物业服务“质价不符”、侵占公共收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査处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项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率先在全省开展底线防控、健康评价试点,完善数字房产系统,全面摸查房地产在建项目情况,重点查清停工、半停工项目情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责任领导:张海忠,责任科室:房产科,责任人:郭蔚强)

3.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以贯彻落实市委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物业管理监督权、服务质量评价权、资金使用审核权向街道(乡镇)、社区下沉,推动物业管理服务与基层党建、社区治理相融合,要通过三年时间,达到各县(市、区)街道(乡镇)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全覆盖,物业服务党组织全覆盖,物业服务全覆盖,不断健全物业管理体系,提升街道(乡镇)和社区物业管理力量和服务能力,提升物业多领域综合服务品质,基本形成党组织领导、多元共建、协商共治、成果共享的物业管理服务新格局。今年首要任务是下沉管理服务,近期市级将制定印发总体实施方案,市、县两级住建部门要拿出清单,围绕“监督、评价、审核”三项职能,把日常具体的物业管理事项下放到街道(乡镇)和社区,落实责任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物业管理真正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责任领导:张海忠,责任单位:住房事业中心,责任人:陈峰)

4.提升城镇住房品质。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市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63个,完成改造130个。完成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50部并实施奖补。引导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精装房交付,逐步提高我市精装修商品房交付比例。打造布局科学、功能齐全、绿色低碳、智能宜居的高品质住宅样板,带动住宅小区开发建设项目提档升级,提高居住水平。(责任领导:张海忠,责任科室(单位):房产科、住房事业中心,责任人:郭蔚强、陈峰)

三、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

以城市体检为基础,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完善城市功能,补齐设施短板,提升城市品质,建设环境优美、山水交融的现代化城市。

1.完成年度城市体检评估。对我市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等8个方面、65项指标数据进行采集;根据采集的各类数据,按照定性与定量、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原则分析论证,综合评价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查找城市建设发展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进行诊断,底线指标不达标的列为严重城市问题,导向指标根据指标测算结果与目标值的差异,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最终形成城市自体检报告报省住建厅汇总,并报住建部。(责任领导:王俊红,责任科室:建管科,责任人:马胜利)

2.全力申报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完成《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政府立法,围绕规划、审批、建设、验收、维护等关键环节,理顺海绵城市推进机制,组织各成员单位制定出台各类实施细则,稳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编制完成“一方案、三规划”,即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排水防涝专项规划、城市防洪专项规划,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紧扣城建三年行动,高标准高质量编制申报方案,全力申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组织2022年度海绵城市评估,完成建成区达标面积32%的目标任务。(责任领导:王俊红,责任科室:城建科,责任人:常慧兵)

3.积极申报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城市。推动成立晋城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明确相关单位职责,理顺城市更新推动机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晋城市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编制并申报国家试点城市;完成《晋城市城市更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结合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紧扣城市更新思路进行包装优化,总结形成特色试点项目。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协助相关单位出台系列管控机制。(责任领导:王俊红,责任科室:城建科,责任人:常慧兵)

4.全面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理顺“三供”管理机制要求,主动承接城市供水、供热、燃气相关职能职责,全面加强市政公用行业的指导和监管。起草《晋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和《晋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出台;开展晋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相关工作,逐步推进智能化建设,在智慧住建和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高质量建设晋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投资48亿元,完成雨污分流改造60公里。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年底前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责任领导:王俊红、原明碧,责任科室(单位):城建科、住房城乡建设中心,责任人:常慧兵、殷振华)

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升乡村建设管理水平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乡村“营建要点”,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推动基础设施服务向村覆盖、向户延伸。

1.全面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按照住建部县域乡村建设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全面掌握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科学准确的建议,为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提供建设引导。(责任领导:原明碧,责任科室:村镇科,责任人:周军)

2.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房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一办法一标准”和《晋城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晋城市农村自建低层房屋设计通用图册》,指导农户合理选定设计图和建房队伍,规范履行开工登记、房屋施工、竣工验收的建房流程,培育形成约3300名工匠规模的乡村建设工匠队伍,农房建设监理管理服务机构达到15个,农房建设合作社、合伙企业等数量达到67个,切实提高农房建设规范化水平。开展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提高农房品质,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升乡村建设水平。(责任领导:原明碧,责任科室:村镇科,责任人:周军)

3.强化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保障长效机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42户、农房抗震改建任务50户。开展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回头看”,做好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资金发放和审计工作。(责任领导:原明碧,责任科室:村镇科,责任人:周军)

4.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完成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完成50个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建设,制作完成86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项目建设,其中精品馆75个,标准馆11个,实现166个村落全覆盖,同步开展西黄石、良户、润城、西文兴4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测绘试点,编制测绘图集,留住历史记忆。同时借助5月份的康养产业发展大会,继续推动传统康养特色村和特色院落建设,带动全市乡村旅游,促进我市乡村振兴。(责任领导:原明碧,责任科室:村镇科,责任人:周军)

五、实施建筑业提质行动,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

以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为引领,加快补齐建筑业发展短板弱项,全方位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建筑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推动骨干企业引领示范,加快提升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建造能力。2022年全市建筑业产值同比增长15%,建筑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

1.实施建筑业提质行动。落实省、市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措施。对本市建筑业企业首次获得一级(综合)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的,市级分别给予进档奖励。支持本市建筑业企业创建国家、省优质工程,对我市建筑业企业竞标市外大型项目给予奖励。结合我市建筑业企业产值、信用评价、实名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评选出我市龙头骨干、优秀骨干和骨干建筑业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优势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持续开展入企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责任领导:王俊红,责任科室:建管科,责任人:马胜利)

2.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完善招投标制度,推行“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全面推广“一项目、一承诺”,做到招投标活动全程留痕、过程公开。严厉打击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业乱象。(责任领导:王俊红,责任科室(单位):建管科、工程服务中心,责任人:马胜利、宋陵军)

3.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构建监管信息资源互通机制,实现招标投标、工程项目、企业信用等信息共享,全面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率。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及时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恶意虚假承诺等失信行为推送至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营造守信处处便利、失信处处受阻的市场环境。(责任领导:王俊红,责任科室(单位):建管科、工程服务中心,责任人:马胜利、宋陵军)

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认真贯彻中办《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落实省、市关于能源革命和能耗“双控”要求,不断提升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1.提升建筑能效。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现行节能标准,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4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6万平方米。加大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太阳能光热、光电等多元化利用。(责任领导:王俊红,责任单位:工程服务中心,责任人:宋陵军)

2.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定,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其中公共建筑全部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超限高层执行三星级标准。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70%。积极培育BIM、装配式、被动式、智能化等绿色技术集成的高品质绿色建筑创新项目。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责任领导:王俊红,责任单位:工程服务中心,责任人:宋陵军)

3.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要采用钢结构,积极推广钢结构住宅,稳步推进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1%,装配率不低于30%。加强标准技术体系、质量安全管控、技能人才培训等配套能力建设,推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协同发展。(责任领导:王俊红,责任单位:工程服务中心,责任人:宋陵军)

七、深化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营造安全稳定的行业发展环境

进一步夯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监管实效,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首要任务,推动企业提高本质安全能力水平,确保住建系统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1.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实施办法,全面落实“1+1+N”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行业监管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压实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査整改。(责任领导:米晋斌,责任科室(单位):质安科、工程质量中心,责任人:李全旺、刘琳)

2.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做好市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积极推动我市建筑工程参加国家“鲁班奖”、山西“汾水杯”质量奖项评选。(责任领导:米晋斌,责任科室(单位):质安科、工程质量中心,责任人:李全旺、刘琳)

3.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巩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两年行动。推动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等各项制度落地生效。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和有限空间作业、工地临时建筑为重点,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重点时段、重点环节、主管部门安全管理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对隐患排查不到位、走过场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责任领导:米晋斌,责任科室(单位):质安科、建筑安全中心,责任人:李全旺、刘琳)

4.抓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参建单位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扬尘治理措施,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强化建筑垃圾运输管控,严禁车辆沿途抛洒,有效控制城市道路扬尘。(责任领导:米晋斌、程爱玲,责任科室(单位):质安科、建筑垃圾中心,责任人:李全旺、卢忠义)

5.深化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农村房屋方面,全面完成农村自建居住房屋整治,对未完成整治的要制定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阳城县9月底前必须完成剩余36户整治任务;要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动态管理,加强技术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排查整治,确保农户居住房屋安全;城市房屋方面,压紧压实房屋所有权人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领导:张海忠、原明碧,责任单位:房产科、村镇科,责任人:郭蔚强、周军)

6.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工作,排查房屋总量172.2432万栋,道路286条、桥梁83座(市、县建成区范围内),2022年底完成全部调查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责任领导:米晋斌,责任单位:质安科,责任人:李全旺)

7.加快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按照已出台的《晋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制定工程竣工联合验收规程和办事指南,在政务中心设立竣工联合验收窗口,建立竣工联合验收网络服务平台,开展验收单位和县区业务培训,推动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监管,完善消防验收工作机制。(责任领导:杨利民,责任科室:验收办、消防科,责任人:姬志斌、赵飞鹏)

8.创新监管方式推行智慧工地。全面推广运用“智慧住建”管理系统,通过扬尘监控设备、塔吊监控设备等采集现场业务数据,通过无人机等移动设备进行巡检、回传视频,锁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作出提示预警并责令限时整改或信用扣分,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的处置模式和无感监管、无处不在的监管模式。(责任领导:米晋斌,责任科室:质安科,责任人:李全旺)

八、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法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建设清廉住建,保障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全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做到学用贯通、知行合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在住建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这一重中之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国家安全责任制。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责任领导:张海忠,责任科室:党办、办公室,责任人:高璐、刘高飞)

2.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落实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党建工作清单制度,形成贯通完善的责任体系和上下相接的任务体系。以模范机关建设、“党员先锋岗”活动和“三会一课”为载体,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持续完善党建督导检查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抽查检查,促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树起党的鲜明旗帜,在重点难点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责任领导:张海忠,责任科室:党办,责任人:高璐)

3.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贯通落“两个责任”,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巩固深化“三不”试点成果,推动住建系统政治生态持久保持风清气正,大力打造廉洁型机关,助推清廉住建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纠治“四风”上持续用力,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提升落实力执行力作为检验干部作风的重要标准,持续深入整治住建领域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和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和风险防控,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和“三个区分开来”,让每名党员干部都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引导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抓深抓实警示教育,推动案例警示教育常态化,筑牢廉洁防线。(责任领导:张海忠,责任科室:党办,责任人:高璐)

4.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建立年终述法长效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讲法活动。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推动形成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责任领导:张海忠,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刘高飞)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要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一定要坚决杜绝麻痹松懈思想,督促指导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等行业主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职责,筑牢住建领域防疫屏障。同时,也要统筹做好扫黑除恶、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精神文明等工作。(责任领导:米晋斌、张海忠,责任科室:质安科、住房事业中心、办公室、党办,责任人:李全旺、陈峰、刘高飞、高璐)

九、建立健全专项工作推进机制,不断提升住建系统落实力执行力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今年春节后第一天,在全省政府系统抓落实提高执行力推进会议上,蓝佛安省长提出了“十个抓落实”。2月27日,市政府召开了全体(扩大)会议暨政府系统抓落实提高执行力推进会议,印发了《晋城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执行力落实力的实施细则》,建立了9项落实工作机制,薛明耀市长针对十个方面问题,发出“狠抓落实十个拷问”。

按要求市局配套制定了实施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推进工作机制、理顺“三供”管理工作推进机制、房地产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机制等7个专项工作机制,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标省、市政府要求,认真检视盘点,查找问题差距,做到夯基础、补短板、抓落实、争一流,确保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要提高站位,明晰方向。城市建设承载着全市发展和民生重要任务,住建系统作为全市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谋定方向、理清思路、明确路径,以实际行动推进城建三年行动等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二要正视问题,夯实基础。坚持问题导向,摸清工作底数,敢于刀刃向内,找准自身短板、问题,用好“六化工作法”,既要找准找对问题,又要解决问题、执行到位。

三要聚焦目标,精准发力。锚定全年既定目标任务,靶向发力,严格落实任务、责任、措施和结果“四清单”,以钉钉子精神逐项细分任务目标,按时序节点推进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细。

四要压实责任,规范行为。各科室(单位)要将各项重点任务责任向下延伸具体到人,压实各方责任,制定工作任务标准,做优本科室(单位)工作亮点,以亮点工作带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五要创新思维,拓宽视野。创新决定工作成效,没有创新思维,就没有一流的做法。面临错综复杂的工作问题,必须保持开拓创新的精神,把改革创新贯彻始终,对标一流、开拓视野,用创新思维破除妨碍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不断破解城市建设新难题,聚心聚力交出一流答卷。

六要提升能力,充实自己。要深刻领会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建立与相关部门和优秀先进单位的长效沟通机制,积极向先进单位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专业能力,在真抓实干中锻炼自我。

七要改进作风,勇于担当。要以坚强的定力、有力的举措转变工作作风,勇于直面矛盾和困难,深入基层工作实际,化被动为主动,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八要用心用情,成就自我。全系统干部职工要上下一心、踔厉奋发,始终保持只争朝夕、勇毅向前的奋斗精神,用心用情落实好各项工作。

(责任领导:各班子成员,责任科室(单位):各科室、中心,责任人:各科长、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