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燃气安全重要提醒!

发布日期: 2026-06-18 发布机构: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端午节将至,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城市燃气发展中心提醒广大燃气用户规范使用燃气,时刻关注燃气安全。

1、使用燃气时室内要保持通风,并有人照看;

2、严禁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不合格燃气器具;

3、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报废气瓶;

4、严禁私拉乱接燃气管线、擅自改装和拆除燃气设施;

5、严禁在地下室、半地下室、高层建筑储存、使用瓶装燃气。


非居民用户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应安装强排风装置和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并确保装置正常使用;

2、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对燃气操作维护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使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3、严禁在用餐区域直接使用燃气加热;

4、严禁气瓶超量存放或未按规定设置专用气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