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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经营性自建房“百日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 2024-03-28 发布机构: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6日,全市经营性自建房“百日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瑞金就经营性自建房“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市自建房工作专班人员和各县(市、区)自建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专班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扎实开展经营性自建房“百日攻坚”行动。

要紧紧把握住安全排查清底。对辖区内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开展错排漏排专项核查,围绕经营业态和安全状态等方面内容,对三层及以上、钢结构、加改扩建等“三类房屋”进行全面复核,切实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要紧紧把握住隐患整治清零。对尚未完成整治的隐患房屋,要紧盯任务目标,倒排工期,“一栋一策”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隐患房屋“逐栋清零”。

要紧紧把握住问题整改清仓。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历次国家、省级、市级自建房检查和各县(市、区)自建房自查发现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检视,逐一校核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出现反复,进一步抓好各类各项问题整改落实。

会议要求要采取有效举措确保自建房安全稳定。

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盯鉴定为C、D级安全隐患房屋,进一步梳理管控、整治、移送等情况,做到隐患清单、整治清单、整治台账底清数明。

要做好培训工作。按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工作等要求,各县(市、区)要开展自建房安全管理培训工作,做好所辖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安全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升基层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

要做好信息公示工作。各县(市、区)要针对鉴定CD级的隐患房屋整治情况进一步比对核实,对未整治到位的要建立清单,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示,此项工作要在4月12日前完成。

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治理、严控增量,构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管控住房屋安全隐患。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质量保险、定期体检等制度,可以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逐步开展,进行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经验,不断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