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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选拔市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3-28 发布机构: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选拔市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选拔市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审查时间:2022年4月1日至4月2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审查地点:晋城市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三楼310室(晋城市文昌东街1626号)

 联系电话:0356—2122558

 二、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为已参加公开选拔市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且通过的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三、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二)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一份;

 (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所在单位出具的进入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2020年和2021年的年度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报名表一份;

 (八)报考岗位一的,须提供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九)报考岗位二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建设管理或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写清所参与工程的具体项目名称和地点,如有借调在其他单位从事工程建设管理或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情况,请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

 四、防疫要求

 1.来时签订《防疫承诺书》(见附件2),如实报告本人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资格审查时交给工作人员。

 2.如果14天内有山西省以外旅居史,须自行进行新型冠状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资格审查时持本人48小时内呈阴性检测报告方可参加资格审查。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阳性病例报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等待另行通知。

 3.经现场测量体温和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正常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审查场地,全程佩戴口罩,请自觉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4.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选拔资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对象应严格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本次选拔资格。

 (二)资格审查对象应严格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提交审查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适时取消其参与资格。

 咨询电话: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 0356-2229226

 市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 0356-2122558    

 监督电话:

 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0356-2229238

 附件:

 1.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开选拔市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防疫承诺书.docx

 3.报名通过人员名单.xls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