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建筑市场开展行政检查的标准
发布日期:
2025-03-05
发布机构: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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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标准:
1.是否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将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等;
2.是否落实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制度;
3.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
4.在建建筑工程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情况;
5.对在建建筑工程参建各方履职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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